一、开庭准备
书记员:
1、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员是否到庭。
2、宣布仲裁庭纪律:
(1)遵守仲裁庭秩序,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准吸烟、不准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和进行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辩论问题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要点进行,非经首席仲裁员允许不得发言。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不准发言和提问。
(5)凡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关机。
(6)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劝告或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请首席仲裁员、仲裁员入席。向首席仲裁员报告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到庭的情况。
首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
1、核对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按照申诉人、代理人,被诉人、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交对方当事人确认。
3、确认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的身份符合规定,有资格参加庭审活动。
二、开庭审理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诉×××劳动争议一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案仲裁庭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员×××组成。书记员由×××担任,负责庭审记录工作。
3、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有:
(1)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劳动权利和仲裁权利。申诉人可以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可以承认或反驳申诉人的仲裁请求,有权提起反请求。
(2)有权申请回避。
(3)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4)有权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
(5)有权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的义务有:
(1)应当依法行使仲裁权利。
(2)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应当遵守仲裁庭纪律和仲裁程序。
(4)应当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5)应当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用。
4、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三、庭审调查
首席仲裁员(或仲裁员):下面进行庭审调查。
1、由申诉人宣读申诉书,陈述具体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2、由被诉人宣读答辩书或口头陈述事实及答辩理由,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具体仲裁请求和理由。
3、有第三人参加的,由第三人陈述。
(申请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仲裁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应当合并审理。经当事人要求,应当给予答辩期。)
4、根据申诉人的陈述、被诉人的答辩和第三人的陈述,对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
5、询问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6、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调查。由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举证质证。举证时,各方将所举的证据按逻辑关系予以归类,并简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目的。
(1)申诉人出示证据,被诉人、第三人质证;
(2)被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第三人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申诉人、被诉人质证。
7、出示仲裁委员会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由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质证。
8、根据查明案情需要,传证人到庭。
询问证人的自然情况(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就案件的有关情况向证人发问。
9、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互相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发问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顺序进行。
10、仲裁庭对与本案有关的问题分别询问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
四、庭审辩论
首席仲裁员:
仲裁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仲裁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1、第一轮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申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
(2)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2、第二轮由当事人及第三人相互辩论。
3、辩论终结,按照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五、庭内调解
首席仲裁员:
征询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的调解意愿,由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提出调解意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不成协议,宣布休庭,进行仲裁庭合议。
六、仲裁庭合议
由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合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裁决,对合议中的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在案。
七、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首席仲裁员:
宣布继续开庭。经过开庭审理,本庭对×××诉×××劳动争议一案的事实查明如下:
本庭经合议认为:
经本庭主持调解无效,现依照规定裁决如下:请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起立。(仲裁庭组成人员也应起立。书记员除外。)
一、
二、
本案仲裁费元,由×××负担。
裁决书将于闭庭后七日内送达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裁决内容以裁决书记载为准。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布闭庭。
八、庭审结束
书记员将本庭审理的笔录交首席仲裁员审核后,交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阅看并签名或盖章。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申请补正。拒绝签名盖章的,由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
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299人看过
-
离婚案件法庭开庭程序有哪些
458人看过
-
一般特别程序案件需要开庭吗
144人看过
-
开庭程序:刑事案件再次审理
315人看过
-
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开庭流程详解
1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怎么走开庭后多久判刑
68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法院开庭程序刑事案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0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布开庭阶段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逐一核实被告人姓名、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犯罪史,是否收到起诉书、收到起诉书是时间。如果被告人是少数民族不通晓汉语的,应当为其配备翻译,如果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庭,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如果被告人未收到起诉书或者收到起诉书尚不满十日的,则需要延期审理。 2.宣布案件来源。
-
开庭离婚案件程序怎么走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0离婚案件开庭程序为法院宣布开庭、宣读开庭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之后由各当事人提出证据,按照顺序进行发言;然后法庭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调解;最后对案件,法官会依法进行宣判。
-
怎样办理劳动仲裁开庭程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
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何走,开庭后多久判刑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07(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二)法庭调
-
经济案件不公开开庭属程序违法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7不能确定,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