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证村里不发如何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6 16:54:04
95 人看过
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土地确权时,应确权为当事人本人。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农村土地确权没有土地的农民如何办
4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证如何办补办农村土地证的办法
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69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37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父母过世,土地如何办
47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宅基地在土地确权里面吗
43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凭证管地用地。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关心并清楚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情况,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政府统一
-
农村土地确权死人怎么办农村土地确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9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
农民土地确权后村里不给确权了咋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后怎么办, 本次土地确权后村里又来重新发包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1【法律意见】农村土地确权在本次承包期限内不分户(由原户主确权),本次承包到期,村里重新发包时,以户为单位重新确权,此时会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
-
农村土地流转后, 如何确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等法律政策,对农户已流转的承包地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原承包农户,以原承包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