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32:46 180 人看过

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

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家对于划拨用地范围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4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
    2023-06-03
    15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类型出让具体如何规定?
    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指的土地的所有权不变,所有者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以合约的形势出让给另一方经营管理,合约期限届满,受让方应当将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归还所有权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1、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2、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
    2023-04-19
    1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类型依据有哪些详细的解释
    土地是我国的一类珍贵资源,我国对这类资源的管理和使用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应的土地转让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土地出让,一种是土地划拨。对相应的土地使用者土工这类土地的使用权益。土地使用证分为农村集体使用证(包括宅基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国有出让土地使用证。划拨土地只是给原用地的单位进行了土地和安置补偿,没有向国家缴纳出让金等费用,属于政府无偿划拨给你使用。主要特点是无期限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
    2023-04-13
    452人看过
  •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都有哪些规定
    1、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2、国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3、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土地使用者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7、铁路、公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土地。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应给原土地使用者适当补偿。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
    2023-02-21
    462人看过
  • 拥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国家有哪些?
    1、资本主义国家一般是永久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自然也就永久拥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权;2、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一般是国家或者集体主义永久拥有,再承包给个人,有使用年限。比如中国,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私人有偿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地上建筑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续缴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对地上物继续拥有使用权,而地上建筑不必再次缴纳费用。从这点来说,只要持续缴纳土地使用金,那么地上建筑房屋的使用权,永远是你的。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的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也是我们对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方式进行分析的基本法律依据。归纳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1、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
    2023-04-02
    437人看过
  • 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有规定吗?
    对于土地肯定是有很多的案件发生的,在生活当中就有国家对土地进行划拨。对于划拨的土地在使用证上面一般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说明,但是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并不是永久的,如果国家公利益的需要用到这片土地的话可以依法进行收回。划拨土地有使用年限规定吗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另外一种土地取得方式就是“出让”,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不管是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只要项目依法取得合法证件就能取得房产证。《
    2023-06-03
    207人看过
  • 我国土地利用类型
    我国土地资源主要的利用类型有以下这些:耕地,占13.5%,林地,占16.6%,可利用草地,占32.6%,工矿交通城市用地和内陆水域等,占15.7%,沙漠、石头山地、永久积雪和冰川,占21.6%。一、毁坏农田罪如何处罚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毁坏农田罪,如果是因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毁坏农田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本罪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二、随意破坏耕地应该怎么办随意破坏耕地应该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破坏耕地主要是指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致使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原有的农用条件遭到破坏,功能丧失或者质量严重下降,无法或者难以恢复等情形。故意破坏别人家的耕地,其行为涉嫌故意损毁财物,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和民事赔
    2023-06-20
    369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类型包括哪些
    在经过县级以上的当地政府同意后,在缴纳相关费用后土地使用者有权将土地资源进行无期限限制使用便叫做划拨土地使用权。其中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的问题中部分网友不太清楚。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类型具体有以下两种,分为因单位原因进行收回的,以及因国家建设原因进行收回的。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哪些?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一些特殊的法定情形下,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些情形分为两大类:一、因用地单位的原因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以下情况:(1)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2)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末使用土地的;(3)不按原批准的用途使用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因用地单位的原因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不作任何补偿。从《土地管理法》实施余年的实际情况看,国家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极为少见,相反用地单位对土地占而不用、撤而不交的
    2023-04-19
    267人看过
  • 我国有哪些类型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形式有: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2.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3.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的基准标准有哪些国家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
    2023-07-19
    424人看过
  •  哪些类型的单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分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农村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而农村土地使用税则由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缴。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分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农村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而农村土地使用税则由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缴。(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共同纳税。 土 地 使 用 税 纳 税 人 属 于 城 镇 还 是 农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
    2023-09-07
    420人看过
  • 住宅类型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种类有哪几种
    1、划拨一般是政府用地、军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国家无偿给使用方使用的,出让,一般是企业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业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钱买使用权限的。2、我国的土地证,是使用证,不是所有权证,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你买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是出让的,交钱买的使用年限。3、农村住宅的那个,是划拨的或者集体土地使用的,是无偿的,不可转让的除非转让的经过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
    2023-04-13
    240人看过
  • 国有土地和房屋补偿有哪些类型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对被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产权交换的,市、区负责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所用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产权交易房屋的估价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的估价时点一致。负责征收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多种房屋进行产权交易,安置房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二是评估机构的选择应遵循双方意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多数决和随机选择决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在实践中,被征收人往往无法真正参与对自己房屋的评估,而且大多是政府机构指定
    2023-05-31
    430人看过
  • 国家有关规定不限土地的使用年限吗?
    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不限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探亲假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二)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三)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
    2023-08-04
    481人看过
  • 土地流转有哪些类型
    土地出让有哪些类型?按照转移主体,可以分为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转移和农民与农民之间的转移。其中,农户间转移是主体,转移面积约占总转移面积的90%。按照流转对象的标准,可分为责任田流转、机动田流转和荒地流转。其中,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流转总面积的96%。根据流通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转包、租赁、交换、转让、投资或参股合作等其他流通方式。其中,转包为主,占流通总面积的70%以上。在转包过程中,大部分农民外出打工或经商,将土地转包给亲戚朋友或村里其他农民。此外,还有一些形式的土地转包,如农民将土地转包给大农、集体转包给农民等。第四,根据发行是否签订了协议,可以分为协议发行和非协议发行。其中,协议转移农户略占优势,约占转移农户总数的65%。协议转让分为书面协议转让和口头协议转让。口头协议转让占协议转让的绝大多数,而签订书面协议转让的转让户不到总转让户的10%。第五,根据流通是否有偿,可分为有
    2023-05-31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地使用类型的国有土地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25
      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
    • 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有几种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4
      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类型主要有哪些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类型如下:1、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2、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3、
    •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2
      1、对于耕地土地使用权的计算,主要与土地的使用面积有关。只要确定了相应的土地使用面积,就可以计算出耕地土地使用权。如果大家有不了解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2、土地使用权的类型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
    • 中国土地使用类型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31
      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第二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种是承租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通过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四种,是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