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之债相关知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42:56 160 人看过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与简单之债相对,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而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参加的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一方是数人时称多数债权人;债务人是数人时称多数债务人。多数债权人及多数债务人中都不包括第三人或代理人。多数人之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出现的一种债的形式。

债权发生:多数人之债可以从债发生的时候起发生,例如几个人共同参加一个合同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可能在债发生后出现,例如在合同订立时还是简单之债,后来,由于某方当事人死亡,由他的几个继承人分得其债权或分担其债务。

分类

债的一方当事人有数人时,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每个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相同。根据这种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按份之债

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前者称为按份债权,后者称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同样,按份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也都无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按份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大小及按份债务人所负担的义务多少,都只限于他们各自的份额。这是按份之债的基本特征。

连带之债

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请求数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中的债务人称连带债务人,负连带责任。无论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都称为连带之债。在连带之债中,连带债务要比连带债权更为常见、更具有实际意义。正是由于有数个债务人负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全部履行债务,就可以使债权的实现得到更大的保证,从而也就可以使债的关系更加稳定可靠、使债在经济生活中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连带之债中所产生的是两种关系: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种是几个债权人或几个债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连带责任只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中,而与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无关。不论几个连带债务人之间内部是否分担份额,或分担份额多少,但对债权人来说,每个连带债务人都对整个债务负责,任何一个债务人无力清偿他所承担的债务时,他的清偿责任就落到了其他债务人身上。同样,不论几个连带债权人之间内部是否分担份额,或分担份额多少,但对债务人来说,他对任何一个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就意味着他对全体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对于债权人来说,只要连带债务人中一人或数人有过错,那么其他没有过错的连带债务人仍然要负责任,例如,应交付的标的物因债务人中一人的过错而灭失时,其他债务人仍不能免除相应的义务。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因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的履行或任何一个连带债权人的接受履行而消灭。这时,在连带债务中,履行了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就成为所有其他债务人的新的债权人;在连带债权中,接受履行受偿的连带债权人就成为所有其他债权人的新的债务人。因此,原来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就发生了新的变化。新的债权人就可以对新的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追偿权又称求偿权、追索权。新的债权人的权利也是一种代位权。

原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不是连带责任关系,而是按份责任关系。在连带债务中,新的债权人不能要求其余任何一个债务人偿还他所代偿的全部份额,而只能要求其余每一个债务人偿还各自应当偿付的份额。同样,在连带债权中,其余任何一个债权人也不能独自要求新债务人偿还他已代收的全部份额,而只能要求新债务人偿还其他连带债权人各自应得的份额。连带债务人或连带债权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相互之间份额的大小,均由他们自己确定,如果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视为按同等份额平均负担责任或分享权利。

在连带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中,每一个债务人应当对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负责任。由于连带债务人中一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赔偿和费用,应当由该债务人负担,其他无过错的债务人可以不负责任。

共同之债

指债的标的为不可分物之债,因此又称不可分之债。多数债权人共同享有同一债权称共同债权,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有同一债务称共同债务。共同之债的最大特点是债的标的(给付)是不可分的,如甲乙二人共同负有给付债权人一辆汽车的债务。在共同债权中,一个请求权属于债权人的全体,因此,债务人必须向全体债权人履行,如果共同债权人中之一人要求单独向他履行时,债务人可以拒绝。这是它和连带债权的区别。在共同债务中,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只能向全体债务人提出。但是,共同债务的各个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时,由于给付的不可分,仍然要全部履行,而不能部分给付,在这一点上它和连带债务又没有区别。因此,有些国家(如日本),在民法中规定了共同之债,有些国家的立法中没有单独划出这种形式的多数人之债,而是合并在连带之债中。这时,多数债务人所负的责任也称共同、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多数人之债相关文章
  • 船舶相关知识
    一、船舶吨位船舶吨位是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可分为重量吨位和容积吨位两种:船舶的重量吨位1、排水量吨位排水量吨位是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也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排水量吨位又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三种:1)轻排水量又称空船排水量,是船舶本身加上船员和必要的给养物品三者重量的总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2)重排水量又称满载排水量,是船舶载客、载货后吃水达到最高载重线时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3)实际排水量是船舶每个航次载货后实际的排水量。排水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排水量(长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英尺)/35(海水)或36(淡水)(立方英尺)排水量(公吨)=长*宽*吃水*方模系数(立方米)/0.9756(海水)或1(淡水)(立方米)排水量吨位可以用来计算船舶的载重吨;在造船时,依据排水量吨位可知该船的重量;在统计军舰的大小和舰队时,一般以轻排水量为准;军舰通过巴拿马
    2023-04-25
    123人看过
  •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一、债权债务能相互抵消吗?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
    2023-04-17
    474人看过
  •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呢?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一、怎么认定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效力未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不发效力。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二、债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债权转让合同是可以无偿进行的,这是债权人对自己债权进行处置的权利,但债权转让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转让才是有效的。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
    2023-04-02
    477人看过
  • 残损人民币相关知识
    残损人民币是残缺人民币和污损人民币的统称。残缺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或者票面明显缺失了一部分的人民币;污损人民币是指因自然或人为磨损、侵蚀,造成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暗,图案不清晰,防伪功能下降,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在实际工作中所称不宜流通人民币,可以归为污损人民币一类。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1.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2.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3.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4.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5.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
    2023-06-07
    202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相关知识问答
    一、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目前引入实践的做法主要有:贷款改投资、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债权变股权、破产免债、股份合作等。二、什么是贷款改投资?贷款改投资,即将企业债务转变为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的国有资产存量、转变为国家欠银行的钱。但这一做法也有局限性,因为一些企业欠债过多,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不少企业经营方面的原因,因此,这一方法必须区别企业的具体情况,不能无限度推广。三、什么是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企业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前一种办法只适应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则无法利用这种办法,而后者受制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情况,目前作用有限。四、什么是破产免债?破产免债,即将企业欠银行的钱,用政策核销掉。由于目前我国银行与国家的产权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因而这笔债务实质上仍由国家负担。
    2023-04-12
    253人看过
  • 债权拍卖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并不对应特定物,债权的买受人获得的只是取得物权的手段,有待于通过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来实现。债权的实现程度首先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其次受权利时效等因素制约,例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即演变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自动履行,但是丧失了诉讼胜诉权;再次,取决于主张权利的时机,债权人之间是平等的,在债务人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先行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往往能够以优良资产获得清偿,而后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一般只能获得不易变现的财产或者不能得到全部清偿。二.买受人高收益性与高风险性并存债权实现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买受人既有通过债权获得超额利润的可能,又有债权无法实现的巨大风险,机遇和风险共存,如影随形,因此,对某些投资人是商机,对某些投资人却是不适合的。为了规避风险,应在参与竞买前尽
    2023-06-13
    120人看过
  • 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吗
    一、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吗按份之债是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连带之债和共同之债都是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前者称为按份债权,后者称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同样,按份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也都无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按份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大小及按份债务人所负担的义务多少,都只限于他们各自的份额。这是按份之债的基本特征。二、多数人之债的分类多数人之债的分类:1.按份之债。指数个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只对自己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2.连带之债。数个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全部债务时,称连带债权,连带债权中的债权人称连带债权人。3.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各自就自己的债权份额享有请求权、受
    2023-04-14
    421人看过
  • 爆炸罪相关知识
    犯罪构成
    一、爆炸罪的概念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罪侵害的对象是本条所列举的工厂、矿场、港口、仓库、住宅、农场、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以及不特定的人、畜。如果用爆炸的方法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或者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等交通设备,虽然使用的是爆炸的方法,也危害了公共安全,但由于破坏的是特定的危险对象,所以应当分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备罪处理。二、爆炸罪的认定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划分两者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本法第115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
    2023-05-01
    291人看过
  • 债权让与相关法律知识探讨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之诉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进行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3-08-06
    423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相关知识总结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5.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二、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
    2023-06-19
    264人看过
  • 宪法相关知识(二)
    8·什么是公民权利,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享有法定权利的公民,一方面,有权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另一方面,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至五十条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和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特定人的权利。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
    2023-04-24
    73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个人债务纠纷连累妻子首先确定个人债务是不会要求儿女赔偿,不会
    2023-07-02
    200人看过
  • 无担保债权人与担保债权人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023-06-13
    370人看过
  • 营改增之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及相关知识
    1、2016年5月1日起,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1%;2、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一、广州在租赁房屋方面又有哪些新政策?1、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比如,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2、落实出租住
    2023-03-13
    86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多数人之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多数人之债中,如果存在多个债权人,则每个债权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可以平等地参与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果存在多个债务人,则每个债务人都负有平等的义务,... 更多>

    #多数人之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会议有哪些相关知识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5
      债权人会议的相关知识: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 资金投入是债务人的相关知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1
      投资者是股权所有人,债权人是债权所有人。投资者利益来自股息,每年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不同而不同,有可能具有投票权:债权人收益是公司的债务利息费用,数额固定,先于投资人分配,企业破产他们先于投资者清偿公司剩余价值。关于资金投入是债务人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
    • 对数罪并罚的相关知识不了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
    •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1
      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另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驾驶证相关知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20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