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行政管辖范围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2 10:40:06 415 人看过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法院将某一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受理的裁定方式,用于解决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情形。当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权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或者由于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时,上级法院可以指定管辖。

您可以指定某个法院来处理具有特定管辖权的情况,通常有三种情形:

1.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行使管辖权;

2.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权发生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3.存在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形。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

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指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影响、案件标的额、当事人争议程度等因素,将案件交由某一个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方式可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辖:

1. 案件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

2. 案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具有特定社会关系,或者一方或者双方具有特定经济利益,或者案件涉及特定领域或者特定行业的;

3. 案件标的额较大,或者涉及面较广,或者当事人争议较大的;

4. 案件审理难度较大,或者需要专业性较强的审判人员审理的;

5. 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或者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审结的。

人民法院在指定管辖时,应当考虑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案件标的额、当事人争议程度等因素,确保指定管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定程序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是一种重要的案件审理方式,可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和高效审理。在指定管辖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案件标的额、当事人争议程度等因素,确保指定管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在法定程序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我国《行政复议法》就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规定如下:(一)可以申请复议的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拒绝
    2023-06-06
    58人看过
  • 太原市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
    一、太原市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的确立标准如下所示:首要之点在于,对行政处罚的审理理应归属于违法行为实施地点所设的行政机关负责。紧随其后的是,对于那些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赋予行政处罚权力的各级行政机关,也应对相关的行政罚款行使管辖权。然而,如若在法律或行政法规中另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则应当依照这些特殊条款进行考虑和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太原市行贿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对于行贿罪的处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对于轻微程度的行贿罪,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其次,如果行为人因为行贿而获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并且其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了重大损失,那
    2024-07-10
    116人看过
  • 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
    行政许可范围
    1、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2、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
    2023-06-06
    13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异地审理的管辖范围
    一、如何确定异地审理的管辖范围确定异地审理的管辖范围如下:1.原告和被告双方约定异地管辖。例如,在合同中约定争议应由某一地区的法院管辖,那么即使案件发生在其他地区,该地区的法院也有权审理。2.涉及到财产或人的异地管辖。例如,当事人所在地与案件发生地不同,但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或人身关系,那么可以由该地区的法院管辖。3.特别管辖。例如,一些特定的案件需要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例如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需要注意的是,异地管辖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的因素。例如,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承担巨额的差旅费用、案件的繁忙程度等。如果异地管辖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和解决,法院可以拒绝管辖。二、法院移送管辖错误如何救济法院移送管辖错误救济的方式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发生错误的,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根据《
    2023-08-05
    358人看过
  • 离婚纠纷管辖范围的确定方式
    离婚纠纷的管辖:1、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被告不在国内或失踪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3、被告作为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由原告住所地管辖;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管辖。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诉讼案件的一般管辖规定、特别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离婚纠纷法院如何管辖管辖是离婚诉讼的重要问题,有时也是难点,我总结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1、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告宣告
    2023-07-01
    2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范围、机关及其管辖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
    2023-06-06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
    一、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有: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是什么行政诉讼受案排除范围是: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三、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有哪些我国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以及书面审理,书面审理一般适用于事实较清楚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023-06-06
    401人看过
  • 约定管辖的范围是
    基层法院管辖
    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在协议时只能约定一审的地域管辖,不得变更级别管辖,将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约定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相反,否则就会违背民事诉讼法有关审级的规定,造成审级混乱。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对于专属管辖诉讼,由于专属管辖是按照诉讼标的的特殊性所确定的管辖,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改变。约定管辖协议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
    2023-08-12
    23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确定管辖范围?
    在管辖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有管辖权但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可以由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公安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移送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3-07-17
    23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
    2023-04-21
    161人看过
  • 房产确权管辖范围如何界定
    一、房产确权管辖范围如何界定管辖房屋确权一般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部分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确权纠纷时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二、房产确权诉讼流程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交纳诉讼受理费。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三、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2023-10-09
    146人看过
  • 如何确定网络诈骗管辖范围
    一、根据网址确定犯罪管辖权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在侦办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来确定网址所对应服务器的物理地址,即网络犯罪行为实施地,进而确定地域管辖权。二、根据被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确定管辖权对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侵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案件,被发现侵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犯罪行为地。虽然对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行为地的确定问题,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19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就明确规定了管辖问题: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
    2023-03-03
    27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权在行政机关内部的管辖范围
    行政处罚法管辖权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处罚实施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进行划分,明确其分工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行政处罚主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主要依据。确立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是以有利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权,有利于及时有效地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前提的。确定行政处罚管辖应遵循以下原则:效率原则。兼顾行政机关的分工与案件性质的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不同于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为特殊地域管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经过复议的选择管辖。行政案件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两地不一致时,由当事人选择提起行政诉讼。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被告和原告
    2023-07-03
    35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第二级管辖范围详解
    行政合同诉讼法级别管辖的法律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涉及专利权以及安庆严重复杂的情况下负责第一审。在发生行政纠纷的时候,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也是要看案件属于哪个级别的,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法院受理。这个就是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如何规定1、一般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
    2023-07-03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起诉行政事务部门如何确定管辖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仲裁管辖的确定与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仲裁作为一种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不同,那仲裁管辖的确定是怎样规定的呢? 仲裁是当事人自愿将诉争事由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裁判的争议解决方式,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因此,是否选择仲裁,由谁来进行仲裁都必须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是授予仲裁机构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
    • 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调解的调解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赔偿调解范围:行政赔偿诉讼是在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违法行为已经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与原告协商具体赔偿金额。如果原告同意行政机关少赔偿,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赔偿纠纷。
    • 的管辖范围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你们受理案件时根据注册地或者是企业的住所地都可以。不愿管得话,依据注册地移送;愿管得话,依据企业的住所地
    • 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应该如何确定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