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组织人事部,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中央、外地在渝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劳动者非全日制就业劳动关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非全日制就业,是指劳动者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并以小时计酬,在每一个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周、月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50%的一种灵活就业形式。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计酬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三、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应当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应当具备法定的就业条件,并具有与履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
四、在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如实说明其用人要求、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本人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
五、用人单位(包括一个以上使用同一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七、双方当事人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应当协商约定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时间;
(三)工作内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小时工资标准及其支付办法;
(六)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办法;
(七)劳动纪律;
(八)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九)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十)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二)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效:
(一)内容显失公平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九、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十、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由当事人双方按照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办理。当事人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据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的转移、接续手续,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曾经按照个体劳动者参保办法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从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后,按照个体劳动者参保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三、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十五、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按规定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三年五月六日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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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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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能否建立劳动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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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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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8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劳动合同法中还明确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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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工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属于劳动关系,它是劳动关系的另一种形式,受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对于劳务关系,譬如退休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