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有哪些实质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3:43 142 人看过

1、在行政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实质要件,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均须符合一定条件。

2、这些条件具体包括:

(1)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才能行使请求权。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遭受损害的人。

(2)被请求人是赔偿义务机关。

(3)赔偿请求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

(4)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提出赔偿请求时限为两年。其次是形式要件。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如果赔偿请求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由本人签名或盖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行政赔偿

第一节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督促程序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非诉程序适用的实质要件,包括三层意思:1、债权债务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负有履行给付的义务;2、数额必须要确定;3、有事实理由和依据,至于事实理由是否确凿可信,是否有法定证明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均不影响非讼程序的适用和支付令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督促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非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
    2023-06-13
    392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有哪些?如何区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但是,两者仍然存在许多区别,表现在:1、原因不同。两者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所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2、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的限制,国家并非对所有的行政侵权行为都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一般认为实行国家豁免,国家对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除了合法性这一限制之外,没有其他的限制。3、程度不同。行政赔偿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补救程度不如行政
    2023-06-03
    204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有哪些性质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执行申请的审查不属于司法审查权的范围,因为司法审查制度目前在中国大陆仅表现为行政诉讼制度,如果把法院对非诉申请执行案件的审查也作为司法审查,则把司法审查制度泛化了,人为地增加了行政强制执行的复杂性,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是不利的针对上述不同观点,需要对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与申请执行中的审查作一下比较:(1)在提起程序与提起的条件方面。人民法院司法审查权的行使在提起程序和提起条件方面须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即审查提起诉讼的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起诉的被告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有否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及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而对执行申请的审查,其提起的条件是根据《若干解释》中的规定。(2)在审查的对象、内容方面。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的审查对象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内容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
    2023-06-02
    413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的起诉与受理有哪些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第二十二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第二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
    2023-06-13
    196人看过
  • 行政职能有哪些种类?实现行政职能有哪些主要手段?
    一、行政职能有哪些种类行政职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考察,从政府职责的领域看,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1、从政府职责所起作用的属性看,有保卫功能、扶持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等。也有学者从职能结构的角度,将政府职能区分为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四大职能。2、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看,政府管理的不同类型的公共事务又有管理功能的相似性,如决策性功能、执行性功能、控制性功能、辅助性功能等。二、实现行政职能有哪些主要手段我国实现行政职能的主要手段有:行政指令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纪律手段和思想政治工作手段。1、行政指令手段具有强制性、垂直性、无偿性、稳定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它的优点是统一集中,迅速有效;调整关系,促进高效。但是它容易产生与“人治”相联系的一些弊病,影响横向联系及下级的积极性、创造性。2、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有偿性、平等性和关联性的特点,其最适于管理经济活动
    2023-05-02
    99人看过
  • 哪些情形需要对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质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审理不能解决的,赔偿委员会可以组织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质证:1、对侵权事实、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2、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争议的;3、对赔偿方式、赔偿项目或者赔偿数额有争议的;4、赔偿委员会认为应当质证的其他情形。一、国家赔偿案质证的程序是怎样的?赔偿委员会应当指定审判员组织质证,并在质证三日前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质证参与人。必要时,赔偿委员会可以通知赔偿义务机关实施原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到场接受询问。赔偿委员会决定公开质证的,应当在质证三日前公告案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名称,以及质证的时间、地点。质证开始前,由书记员查明质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宣布质证纪律。质证开始时,由主持质证的审判员核对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向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告知
    2023-03-26
    78人看过
  • 行政赔偿纠纷需要满足哪些前提条件?
    条件:(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杨某等诉公安分局行政赔偿纠纷【案由】行政赔偿纠纷【关键字】行政赔偿职务行为适格当事人【案情摘要】原告:杨某等人;被告: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2004年9月,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原工作人员吕*生之姐吕*玲与被害人李*利因移动收费厅的转让问题发生纠纷,吕*生找到李*田,要求其帮忙教训李*利。李*田遂安排吕*生购买一把刀,意图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处罚李*利。2004年9月20日上午9时许,根据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沙南分局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带领民警孟*伟、张-伞等到周口市人民路移动收费厅门前,将李*
    2023-07-08
    394人看过
  • 失火罪包含哪些实质要件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失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2、犯罪主观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具体来讲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火灾从而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3、犯罪客体从犯罪客体
    2023-08-14
    78人看过
  • 质权的实现需要哪些条件
    1、实现承诺需要哪些条件?12。质权实现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包括未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部分债务,因为根据质押不可分割原则,虽然债务人只有部分债务未清偿,但质权人仍可以主张实现全部质押财产的质押。由于债权人的缘故,债务没有还清。债务人因债权人之一的原因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例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充分和适当的履行。第二,实现质押的条件是什么?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押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商折价,也可以对拍卖、变卖质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物折价或者变卖的,以市场价格为准。2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质权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物。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
    2023-05-08
    348人看过
  • 实行行政诉讼调解有哪些必要性
    “诉讼调解”,又称司法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自己的职权,在遵循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种诉讼制度。相关法律知识:1、适应现代行政的需要。否定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由主要是认为,行政主体对行政职权没有自由处分权,因而不具备诉讼调解所必备的“自愿”与“合法”的基础。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既不得滥用行政职权,也不得消极履行职权。但是,行政职权在行使过程中表现为两种,即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所谓“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作出何种处罚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以采取的范围内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措施或不采取某种措施。2、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利益多元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行政主体代表的公共利益与行政相对人代表的个人利益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利益,就二者的相互关系而言,它们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权力本身意味着一种支配力量,
    2023-05-01
    124人看过
  •  行政侵权赔偿制度有哪些?
    行政侵权赔偿通常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若是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行政侵权赔偿通常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若是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行 政 侵 权 精 神 损 害 抚 慰 金 : 如 何 申 请 ?行政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导致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物质损失,需要得到法律救济的一种赔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申请程序如下
    2023-09-11
    359人看过
  • 申请行政赔偿需符合五个条件有哪些
    申请行政赔偿需符合五个条件有哪些?(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侵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赔偿请求人;受侵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赔偿请求人。(二)有明确的赔偿义务人,且赔偿义务人之一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四)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五)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行政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电话:邮政编码:赔偿义务人: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地址:赔偿请求: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请求。申请人:xxx年xx月xx日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分为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
    2023-03-02
    379人看过
  • 破产人具备哪些实质要件
    破产申请必须要由具有申请权的人提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一、债权人能否享有破产申请权?债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类型有哪些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类型:一种类型是债务人起诉,即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类型是债权人
    2023-06-22
    379人看过
  • 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为: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前者的赔偿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的范围不同;3、赔偿程序不同。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有什么区别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将会从很大程序上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职权。国家赔偿法包括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主要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害人身,财产权力。《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023-08-08
    21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登记离婚需要具备哪些实质要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1
      1、婚姻合法 男女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且不属于事实婚姻的范围。只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才能够通过行政登记程序办理登记离婚。而且,行政登记离婚不适用于涉外离婚。涉外婚姻关系当事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2、主体适格 男女双方都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关系,不能通过登记程序解除。 3、协议真实 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合意,对解除夫妻
    •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行政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13
      (一)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中“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与地方行政机关(如地方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则既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受上述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二)职务违法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它是行政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三)损害后果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因
    • 行政案件的行政赔偿有哪些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行政赔偿方式: 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就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金钱赔偿是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分割或毁损而遭到破坏后,若有可能恢复的,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以恢复财产原状的一种赔偿方式。
    •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须具备的实质要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本院管辖。
    • 什么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方式有哪些,行政赔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另一种是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了三种赔偿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