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52:37 178 人看过

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有其法定性,只能在法定性里面进行约定。

首先,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其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劳动局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如需电话咨询劳动仲裁相关事宜,请拨打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欠条应该怎样处理

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欠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处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书申请方、被申请方和仲裁机构都要留存,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当被申请人为多个时,相应增加递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书的份数。另申请人应特别注意写清楚仲裁请求,因为其直接关系到仲裁的最后结果。在申请提交证据材料时,也应一并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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