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主债务期间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4:11:07 384 人看过

一、没有约定主债务期间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1、

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主债务即借款的履行期限,只有明确了该期限,才能开始计算保证责任的期限。因此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在计算保证期限时显得十分重要。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关于担保期限的相关法律依据

1、关于担保期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没有约定占用期限的担保期间有多长

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主债务未约定期限 保证期间
    如果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约定不明,保证期间的计算为: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保证期间是其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一、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责任保证期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2023-03-10
    357人看过
  • 逾期付款违约金起止期限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
    2023-08-11
    93人看过
  • 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特点
    一、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怎么算保证期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计算保证期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也就意味着,当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债主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二、保证期间的特点保证期间有如下特点:1.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2.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3.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4.从
    2023-04-25
    330人看过
  • 逾期多长时间开始计算违约金
    逾期开始计算违约金的时间:按合同约定计算起算时间,如果违约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合同违约责任的计算时间主要就是看合同履行期限。刚好合同是明确规定有履行期限的,以该履行期限为准,超出则开始计算违约责任;合同不确定期限的合同的,违约方被告知的履行期限为准,超出开始计算计算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以违约方被告知履行的必要准备时间为准,超出开始计算计算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约定违约金有什么特征约
    2023-06-23
    425人看过
  • 从哪个时间开始计算假释考验期限?
    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什么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也就是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期限或者剩余刑罚的期限。二是无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十年,即不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
    2023-07-05
    246人看过
  • 代位权的有效期限是多少,从何时开始计算期间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目的。债权人代位权的产生,以合法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3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从债权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代位权诉讼交付。代位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予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特别是不动产的转让、请求给付债权及其他财产权执行方法的欠缺。由于该项权利仅能在诉讼上行使,故法国学者称之为“间接诉权”。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日本民法典及意大利民法典都对代位权作出了规定。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2023-04-27
    144人看过
  • 怀孕期间胎儿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继承权
    腹中胎儿从受孕的时候开始享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遗产继承人是未成年应该怎么办遗产继承人是未成年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根据规定,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继承取得财产。1、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作为未成年人,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向未成年人保留相应的份额,但相应的权利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行使。二、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这些原则: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2023-06-27
    312人看过
  •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如何计算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则担保期限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是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则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同时届满。一、可以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三年吗可以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三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如何快速解除民间借贷担保人保证期间终止便可解除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约定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
    2023-04-07
    323人看过
  • 关于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哪些时间开始计算
    一、关于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哪些时间开始计算1、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日开始计算,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各部位的保修期如何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3年;2、墙面
    2023-06-12
    188人看过
  • 职务犯罪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在我国管制的期间能够折抵刑期吗在我国管制的期间不可以折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国外羁押期限折抵刑期吗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
    2023-03-05
    397人看过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怎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一般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但一般保证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自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判决或者仲裁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如果在此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劳动仲裁的,保证人则免除保证责任。一、民法典借款担保协议的有效期是多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
    2023-03-22
    19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合同生效才能对双方产生效力,产生效力后双方才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民间借贷的利息以2020年8月20日为界划分两个不同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在该日期之前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参照民间借贷利率上限24%的规定;该日期之后成立的借贷合同,参照起诉时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的规定(最近几个月为15.4%)。一、民法典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民间借贷利息因借贷期限不同而不同。但无论怎么不同,都不允许超过36%的年利率。民间借贷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1、双
    2023-04-01
    73人看过
  • 连带责任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应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本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是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在连带保证中)主张权利。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保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保证期间经过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的起算点1、根据保证合同成立时,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若届满,则从保证合同生效时计算。若未届满,则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2、保证合同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约定的期限过短,从主债务履行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约
    2023-08-17
    1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如果企业取得的土地是熟地(净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开始时间分两种情况:一、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在土地管理局与企业办理土地交付手续的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纳税义务开始时间:1、土地管理局与企业办理土地交付使用手续的时间滞后于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使用时间,则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2、土地管理局与企业办理土地交付使用手续的时间早于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使用时间,则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土地实际交付的次月起缴纳。根据以上分析,企业在签定土地转让和出让合同时,必须在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中,注明土地交付使用时间节省土地使用税。(2)由于生地不可以招标,只有熟地才可以招标,因此,财税〔2006〕186号文件中的“土地”是指熟地。如果企业通过招投标取得的土地是生地
    2023-03-03
    20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保证期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保证期间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保证期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保证期间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是一旦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保证期间的“后半部分”就“消失”,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这里所谓的“保证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延长”指的是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的情况下,
    •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 试用期时间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时间多长合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何时开始计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9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应当从债务人没有按照法律文书中指定的履行债务日期履行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法律文书指定期间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国家规定的医疗期的时间是多久,医疗期的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3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