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仲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6:49:57 290 人看过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仲裁吗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仲裁协议如何写以及无效情形

《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由于仲裁有着方便、快捷的特点,所以实务中仲裁解决纠纷的占比也在不断增大,但是仲裁并非是想申请就能申请得到的,要想选择仲裁解决纠纷,必须事前签订仲裁协议。

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三:主体不合格;内容违法、违反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意思表示不真实。三种情形下仲裁条款的效力结果并不一致。

(一)主合同主体不具资格情形下仲裁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行为能力是订立一项有效合同的前提,这一前提不仅针对主合同,而且针对仲裁条款。主合同与仲裁条款都是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因此都要符合一般合同的有效要件。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就没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当然也就没有订立仲裁条款的资格。《仲裁法》第17条第2款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主合同内容违法、违反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情形下仲裁条款的效力

主合同内容违法是指主合同所包含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条款的违法主要是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如果仲裁事项未超出法定范围,则当主合同内容违法时仲裁条款依然有效,因为仲裁条款本身表达了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的合法的意思表示。非法的主合同并不能吸收合法的仲裁条款。

(三)主合同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之时仲裁条款的效力

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这个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起诉的,在起诉的时候合同是具备这个仲裁的效力的,所以说在进行合同纠纷案件起诉的时候还是需要将这个基本信息了解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  第十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仲裁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培训。\n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仲裁员培训计划,加强对仲裁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纠纷三成仲裁“断案”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往往是从开发商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开始的,如何快速解决工程款拖欠纠纷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意义重大。前天,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研讨会上,北京城建集团的法律顾问阎勇透露,目前,全市至少有三成以上的建筑工程纠纷选择仲裁庭专家断案。据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透露,截至12月中旬,北京仲裁委员会今年审结案件1596件,涉案争议金额60多亿元,在全国均居第一。
    2023-04-25
    3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的特点
    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一、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1、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
    2023-04-11
    374人看过
  • 合同纠纷需要有仲裁条款吗?
    合同里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为仲裁的,产生合同纠纷的,一定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应具备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百七十四条第1款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因此仲裁条款作为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同意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其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如下:1、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仲裁条款是指直接订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同意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后较难达成解决争议的仲裁协议之习惯,故请
    2023-08-10
    100人看过
  • 关于建筑合同的争议可以仲裁吗
    1、施工合同纠纷是否可以仲裁是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建筑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的诉讼受专属管辖。当事人约定管辖或者对管辖提出异议,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筑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权是一种独特的法院管辖制度,仲裁不具有专属管辖权。由此可以看出,专属管辖是针对法院的管辖,也就是说,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但是,专属管辖权不得对抗仲裁,即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此外,涉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也是如此。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我国仲裁机构或者外国仲裁机构。因此,当事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有权约定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以外的法院管辖。但双方可以协商仲裁,如“XX仲裁委员会”,但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中一
    2023-05-07
    277人看过
  • 如何申请建筑工程纠纷仲裁
    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到当事人协议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一、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身份。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
    2023-02-26
    86人看过
  • 合同纠纷仲裁多久发生效力
    一、合同纠纷仲裁多久发生效力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我国《仲裁法》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二、仲裁的结果是否具有终局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结果具有终局性。《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裁终局的核心在于,裁决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诉。所以一裁终局,不仅排除了中国沿用多年的一裁二审的可能性,同时也排除了一裁一复议和二裁终局的可能性。
    2023-04-21
    308人看过
  • 台商纠纷仲裁效力
    今后台商在大陆做生意遭遇纠纷,可以向台湾的四个仲裁机构请求协助,而所做的裁决在大陆方面同样有效;当然,台商也可以在大陆的170个仲裁点就近寻求法律帮助,裁决结果同样适用台湾。两岸仲裁效力互为适用以往台商到大陆做生意时遭遇经济纠纷,多会通过大陆当地或是台湾的仲裁机构来做协商处理,不过常因两地相关规定不同,使得仲裁结果效力有限。现在经过两岸仲裁界的努力,台商纠纷仲裁效力两岸互为适用。在2004年11月29日举行的第四届两岸仲裁研讨暨座谈会上,两岸的仲裁机构经过协商,决定今后两岸任何一方所做的仲裁结果皆可在对岸产生效用。中华仲裁协会理事长王又曾表示,今后台商在大陆做生意遭遇纠纷,可以向台湾的四个仲裁机构请求协助,而所做的裁决在大陆方面同样有效;当然,台商也可以在大陆的170个仲裁点就近寻求法律帮助,裁决结果同样适用台湾。(海峡都市报2004-12-01)相关资料:关于两岸仲裁研讨会海峡两岸仲裁研
    2023-06-06
    347人看过
  • 可以仲裁确定合同效力吗
    仲裁裁决中能认定合同效力。《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主合同无效时,独立存在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仲裁协议与主合同是性质不同的独立条款,当主合同无效时,并不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仲裁庭有权根据独立存在的仲裁协议,对主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一、建筑工程承包纠纷怎么解决1)可以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办案迅速、程序简便的特点和优点,而且进入仲裁程序以后,仍然采取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先调解,后仲裁,首先着力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经调解成功达成协议后,仲裁庭即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3)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
    2023-03-04
    151人看过
  • 合同纠纷仲裁委调解书效力大吗?
    合同纠纷仲裁委调解书的效力还是很大的,仲裁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能反悔当事人在法院调解时对调解要认真对待,慎重处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签署调解协议即可生效。原告可以反悔,法院可以再次组织调解,征求被告的意见,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就是说,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认
    2023-06-23
    57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仲裁:(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一、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产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始终无法转变为有效合同,因此也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
    2023-04-10
    447人看过
  • 下半年穗旅游合同入仲裁条款纠纷找仲裁
    随着国庆黄金周旅游消费火旺收官,旅游维权随之成为市民关注热点。记者采访调查发现,除了上门找商家吵、向职能部门投诉以及憋气打官司的传统维权方式,向广州市仲裁委申请仲裁成为今年消费者的又一选择。据广州市仲裁委透露,随着今年下半年广州旅游合同加入仲裁条款,因旅游引起纠纷的市民可到仲裁委寻求解决方法。当天即仲裁受理特便捷家住海珠区的林小雯国庆假期里和几名同事到云南旅游,结果因为行程的问题,林小姐和同事在回广州后和旅行社理论了半天还没有结果。咨询律师之后,林小姐和同事们终于决定选择仲裁简单处理了纠纷问题。广州市仲裁委案件受理部黎斌部长向记者介绍到,国庆黄金周后,仲裁委接到市民的相关咨询电话开始多了起来。对于涉案标的金额相对较少的旅游纠纷,仲裁委调节处理的简易程序对消费者而言比较有吸引力。记者了解到,由广州市仲裁委与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出台的《消费争议特别规定》中规定,消费者与商家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争议金
    2023-06-05
    477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合同仲裁的纠纷范围
    本文介绍了劳动仲裁和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劳动关系的纠纷、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引发的争议、劳动关系解除引发的争议、劳动者的权益未得到保障而产生的争议、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而合同仲裁的范围包括因合同引起的仲裁和合同中约定了可以仲裁的情况。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劳动关系的纠纷;2.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引发的争议;3.劳动关系解除引发的争议;4.劳动者的权益未得到保障而产生的争议;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合同仲裁的范围:1、因合同引起的仲裁;2、合同中约定了可以仲裁。 劳 动 仲 裁 范 围 : 劳 动 纠 纷 仲 裁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仲裁范围包括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如果当事人一方要求劳动仲裁,另一方应当依法受理。同时,《劳动仲裁法》也对劳动仲裁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劳动仲裁范围包括因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5
    342人看过
  • 仲裁机构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吗
    我国仲裁机构是有权确认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的,其符合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责任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对第三人的效力在人类社会的生活中存在着各类危险,由于许多危险是个体无法承担的,因此需要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化解危险的破坏,正如著名学者桂裕所言,“保险为分散危险,消化损失之制度。即将不幸而集中于一人之意外危险及由是而生之意外损失,透过保险而分散于社会大众,使之消化于无形”。[1]根据受益人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为自己利益的保险与为他人利益的保险。责任保险就是一种典型的为他人利益的保险。我国《保险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正是由于责任保险的受益人是遭受被保险人侵害的第三人,责任
    2023-07-31
    24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该选择哪里的仲裁机构
    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在地。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才能适用仲裁条款。有效的仲裁应当包括当事人都有仲裁的意愿,对仲裁的事项进行了约定和选定了仲裁委员会。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材料:(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3)工程预算、决算书;(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5)施工图纸;(6)施工记录;(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12)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
    2023-07-02
    4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哪些仲裁委员会仲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7
      工程所在地,仲裁条款是指直接订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同意将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条款订立在纠纷发生前。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后较难达成解决争议的仲裁协议之习惯,故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是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即以书面条款形成。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对解决合同争议的选择性仲裁条款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
    • 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后一方不再提出仲裁可以吗?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9
      1、只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一般是有效的,就应当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
    •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条款怎么签?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11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条款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我国《仲裁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 建筑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8
      由当事人先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等有效材料,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比如有仲裁协议,有建筑合同纠纷的事实和理由等,依法受理仲裁申请,确定开庭时间后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 合同纠纷到什么仲裁机构可以仲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7
      经济合同纠纷如进行仲裁,须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明确有仲裁机构,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不分地域限制,但约定应当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