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7:43:03 293 人看过

离婚诉讼费用可以减免的情况是: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

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3.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一、离婚后没有子女算五保户吗?

属于,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二、现在为什么强制执行钱要打给谁

民事纠纷中,法院已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应当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方不用垫上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和免除
    一、行政处罚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在违法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时不给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主动消除损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行政拘留的处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对行政拘留的处罚申请暂缓执行的情况为: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且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经担保后可以决定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
    2024-02-03
    37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会做出约定或由法官做出判决,在这个时候抚养费数额就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1、一次性支付给对方;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所以,对于不同的家庭而言,其需要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不同的。但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况发生改变,而需要增加抚养费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的理由的。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
    2023-05-07
    296人看过
  • 两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两次起诉离婚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举证期限届满后,由法院决定是否许可。如果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当,法官可以向原告解释变更诉讼请求。此类变更不受举证期届满前的限制。两次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两次起诉离婚可以撤诉,是否撤诉是原告的权利和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通过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注意,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将裁定撤诉:1、申请撤诉的人是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判决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撤诉,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
    2023-08-18
    306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请求减免交纳公证费
    在通常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务都必须交纳公证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由当事人申请;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审查决定,可减免收费。依照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公诬费用:(一)办理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劳动保险金的证明;(二)办理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证明;(三)当事人所在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者;(四)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者。相关知识延伸:当事人申办公证按规定应交公证费,但如确实困难交不起公证费,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公证法律援助的条件是:1、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公证;2、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公证;3、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4、列入国家“八七”扶贫贫困县的申请人申办的公证;5、申请人确困经济困难而无为负担的;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
    2023-05-01
    9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行政处罚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行政处罚以下情况可以减免行政处罚:1.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4.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5.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2023-06-22
    3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保证责任减免
    出现以下情形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减免:1、保证合同无效;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内容变更;4、保证合同未成立;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一、空白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空白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效力的情况如下:1、主合同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反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格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通常会影响要约的明确性,但空白条款是否必然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是什么关系补充合同与原合同的关系,补充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合
    2023-03-22
    37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罚金会减免?
    一、什么情况下罚金会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二、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吗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
    2023-04-28
    133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减免抚养费的请求
    对于负有支付抚养费用责任的父母而言,若具有如下所示之状况,即可请求适度减轻甚至豁免对子女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首先,当父母其中一方因其自身慢性疾病或者丧失实质性劳动能力,导致失去经济收益,从而确实无法按照原先达成的协议或司法裁决中所指定的金额履行自己的支出义务时,如果此时负责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另一方能够负担起此项费用并且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那么承担抚养义务的这一方就有权要求适度减轻甚至豁免;其次,倘若作为父母中的某一方因为涉及刑事违法行为,需要接受刑事拘役或改造等惩罚,以致于无法据此给予子女所需的抚育费用,这种情况下,他也同样拥有提出此类申请的资格;最后,父母中的其中一方再次缔结婚姻关系后,该新配偶表示愿意独自承担继子(女)在生活费和教育费方面的大多数乃至全部开支,这样一来,先前在法律规定下需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方或母方,就能依据实际情况适度减轻甚至豁免他们的抚养费用支付义务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4-08-17
    99人看过
  • 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案件诉讼费的减免情形具体如下:1、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2、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人民法院经调查发现属于可以减免的情形;3、撤诉的和和解的也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2022-06-26
    27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离婚起诉可以不受理?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
    2023-03-03
    15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延长
    一、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是可以得到延长的。1.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并制定出还款计划或协议时,诉讼时效的计算将会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重新计算。这种情形的出现,为债权人提供了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的机会。2.当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对账并签章确认时,诉讼时效也会从对账之日起重新计算。这一做法不仅便于诉讼,而且能够有效地延续诉讼时效,为债权人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3.还有其他多种情形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延长。(1)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并设定一定的还款期限时,若债务人逾期未还,担保人将承担偿还责任,此时诉讼时效将从新的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2)当债权人能够提供第三方证明,证明其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时,诉讼时效也会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二、要求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为了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制定还款计划。这一做法旨在通过协商达成一种协议,
    2024-07-28
    209人看过
  • 累犯可不可以减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一)“确有侮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二)“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
    2023-04-15
    415人看过
  •  离婚诉讼费用:哪些项目可减免?
    北京市离婚案件收费标准为每件三十元至五十元,若涉及财产分割则收费标准根据财产总额不同而有所差异;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件五十元至一百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为每件三十元至五十元。对于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根据争议的价额或金额而有所不同,收费比例也有所差异。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考北京市物价局发布的《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一)离婚案件,每件收费为十元至五十元。若涉及财产分割,则收费标准如下:-若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则不另行收费;-若财产总额超过一万元,则超出部分按百分之一收费。(二)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费为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收费为十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根据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收费:1.争议金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每件收费五十元;2.争议金额超过一
    2023-10-20
    27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民事诉讼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下列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如果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可以和解:(一)因民事纠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五年内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双方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主持和解协议的制作。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民事诉讼和解协议书怎么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发生一些民事纠纷,而发生民事纠纷时,最正确的途径就是选
    2023-08-07
    12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免交诉讼费的情形都有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交诉讼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事申请司救助符合列情形民院应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残疾固定源;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 (三)低保障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象、 农村五保供养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员其收入; (四)见义勇或者保护社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权益受损害本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 (五)确实需要免交其情形 诉讼费用免交适用于自 事申请司救助应起诉或者诉提交书面申请、足证明其确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其相关证明
    • 哪些情形下可以免交诉讼费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交诉讼费用作为证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等特困定期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
    • 什么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增加可以减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哪些情况能增加子女抚养费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
    • 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减缓免诉讼费最高可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务院对此有规定。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 在什么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税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7
      根据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