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3 18:20:46 291 人看过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

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哪些情形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方式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一、把人推倒法医鉴定轻伤,算是故意伤害吗不一定算故意伤害。如果推倒他人的行为具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且推倒这个行为与伤害后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则构成故意伤害。所谓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刑法》因果关系,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二、抢劫银行需要判多久抢劫银行是抢劫罪的一个加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行为人侵入银行或者其
    2023-04-11
    446人看过
  • 如何认定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把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合同诈骗能够成为诈骗罪特殊形态的根本要求。研究合同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是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合同诈骗罪与非罪的认定,同时也是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某些民事欺诈行为的关键所在。换言之,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首先取决于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但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较普通诈骗犯罪更难认定。本来非法占有目的就属于一种纯粹的主观心态,合同诈骗行为人绝少
    2023-07-24
    335人看过
  • 如何认定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金融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归纳总结: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201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集资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
    2023-04-15
    346人看过
  • 诈骗如何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一、怎样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现行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罪: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这里所说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而非法占有为目的也是有一般规定:(1)明知没有还款能
    2023-03-13
    225人看过
  •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一、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二、非法集资转移资产属于非法占有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
    2023-03-13
    138人看过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罪认定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主观方面问题。这一问题的焦点是:“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在什么时候产生,是否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当时就有还是可以在合同签订后产生常见的“借鸡下蛋”和“拆东墙堵西墙”的行为如何认定从理论上讲,犯罪行为实施的当时,必须是明知自己是在利用经济合同,以欺骗手段,实施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是直接故意,过失和间接故意不能构成犯罪。社会处在经济转型时期,一些合同当
    2023-07-05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4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情形认定: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如何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目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⒈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⒉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⒊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⒋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⒌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⒍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 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0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 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目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0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 如何认定诈骗罪中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1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这里所说的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在没有法律根据的情况下,具有排除权利人的利益,自行侵吞、占有、使用、处分公私财产,在经济上取得同财产所有人同等权利的主观心理态度。《刑法》第二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