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的立法有何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2:11:28 348 人看过

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的立法区别为:

1、立法的主体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的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政立法的主体则是有权行政机关;

2、立法权的来源不同,权力机关立法权直接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是宪法规定权力机关享有的立法权,而行政立法权则一部分来源于宪法规定,另一部分来自于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的授权;

3、立法的内容不同,权力机关立法所涉及的内容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基本制度和重大问题,而行政立法内容通常是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中的具体管理问题;

4、所立之法的效力等级不同,权力机关所立之法的效力高于其执行机关所立之法的效力;

5、立法的程序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程序要正式、严格得多,行政立法程序相对比较简单、灵活;

6、立法的形式不同;

7、立法效果不同,权力机关立法的稳定性比行政立法的稳定性强,但行政立法比权力机关立法的灵敏度高,适应性强。

完善我国中央权力机关与中央政机关立法权限的思考

有的学者主张,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各自权限范围作出明确、具体的列举,以便遵循。30但笔者认为,这样的思路并不一定正确。对于法律的列举较易,因为对于法律的列举是一种重要事项保留,因而是在数量上是有限的,并且是比较固定的。但对于行政立法来说,范围广、变化快、事务繁杂、应急性强,通过具体的列举不可能穷尽,所以各国对于行政立法一般不采取具体列举的方法,即使列举也仅是指导性的,如我国宪法第89条即规定了国务院的立法职权,但这只是一种参照式的列举,不应当认为国务院的立法事项就仅限于此列举条款。所以正如有学者所言的,立法权限的划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可能希冀通过一两部法律规范就可以彻底解决一切的问题。

当今世界,看一个立法机关,或者其它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范围有多大,根据有两个:第一、主要的和直接的根据是宪法和法律上的确定。第二、在法治不大理想的国家或并非实行法治的国家,除了看宪法和法律上的确定外,很重要的一点是看这个立法机关或其它立法主体事实上有多大的立法权限范围。31所以,划分我国中央权力机关与中央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既要坚持和借鉴理论的指导,又要尊重现实的实践。所谓坚持即坚持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所谓借鉴乃是吸取西方国家在立法权限上的经验,所谓现实是指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和规范相对缺失的法律现实。

在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权限划分上,有几种观点需要分析。一种是主张强化行政立法的观点,认为应按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明确列举人大的专属立法权限,此外的事项均由行政立法来规定。另一种是主张加强人大立法的观点,认为现在中国行政机关立法权限涉及的事项几乎到了无所大包、无所不在的程度(宪法、法律明确规定的由人大行使的少数事项的职权除外),因此应明确列举并限制行政立法职权的范围,以防止行政立法的继续膨胀,而未列举的权力归人大行使。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宪法已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务院各自的权限做了初步划分,同时还有一些模糊(灰色)区域内的事项和剩余事项,这些事项的立法职权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宪法第62条),国务院不得行使法律无明文规定的立法职权。32

笔者认为,第二种主张既不符合现实的状况,也不具有操作性。坚持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在于担心行政权的扩张恣意侵害而得不到控制。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我国实行的是议行合一的政治体制,全国人大拥有国家最高权力,在立法权上亦有最高性,所以即使在中央立法层面上也是带有层级性的。全国人大可以就一切国家内部重大事项定立法律规范,即使是在法律保留的事项之外,全国人大认为有必要的同样可以制定法律,从而使得国务院在该事项上定立的行政法规全部或部分无效。所以持第二种主张的学者,事实上想要解决的问题是行政立法如何监控的问题而非立法权限的问题。而第三种主张事实上也不太切合中国的实际,因为中国立法方面最大的实际就是我国人大用于立法的时间少,立法数量有限,立法者素质不高。如果把所谓灰色区域都交由全国人大来立法,其能在多大的范围内符合这一主张的要求实在值得怀疑。

所以,综观以上的三种主张,笔者更倾向第一种主张,事实上《立法法》的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第一种主张的观点,即规定专属全国人大的立法事项,其他的事项均可以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目前,处理中央权力机关与中央行政机关的立法关系,笔者认为关键的几点是:

1、进一步完善法律保留的事项,特别是其中关于绝对保留的事项应当更加反映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要求;

2、建立健全立法的监控机制,这种监控不仅仅应当针对于行政机关,也应当对权力机关立法的合法和合理性形成一定的监督作用;

3、加强备案等制度的施行,以尽可能减少立法抵触和立法资源的浪费。

参考文献:

周旺生:《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24页。

湛中乐、康晓明:《行政立法的扩张与控制》,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42页。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2页。

(英)洛克:《政府论》(下),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89页。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558页。

周旺生主编:《立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30页。

参见吴大英、任允正、李林:《比较立法制度》,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270页。

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08页。

转引自姚茂斌:《论中央政府立法权限范围》,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原出处为英国的一个宪法判例。

参见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行政立法一节。

11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40-141页。

12姚茂斌:《论中央政府立法权限范围》,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8页。

13(日)佐功藤:《比较政治制度》,刘庆林译,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305页,转引自姚茂斌:《论中央政府立法权限范围》,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14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42页

15胡建淼:《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

16湛中乐、康晓明:《行政立法的扩张与控制》,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47页。

17李步云、汪永清主编:《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405页。

18参见姚茂斌:《论中央政府立法权限范围》,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27页。

19参见湛中乐、康晓明:《行政立法的扩张与控制》,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3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36页。

20许安标:《关于立法权限的划分—关于立法法起草工作研讨会观点综述之一》,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

21许安标:《关于立法权限的划分—关于立法法起草工作研讨会观点综述之一》,载《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

22参见姚茂斌:《论中央政府立法权限范围》,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35-136页。

23(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3-104页。

24参见李惠宗:《行政法要义》,台北五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430-433页。

25应松年:《立法法关于法律原则保留的规定》,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

26应松年:《立法法关于法律原则保留的规定》,载《行政法学研究》2000年第3期。

27湛中乐、杨君佐:《立法法若干问题质疑》,载周旺生主编:《立法研究》第2卷,20001年版,第29页。

28这条原则基本含意是:如果一种赋税不经过国民或其代表的同意,则不能征收,否则就是违法或无效的。在法治国家,一般都把税收立法权严格控制在立法机关手中,而不将它授予行政机关。《日本国宪法》第84条规定,课新的租税,或者变更现行的租税,都需要依据法律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宪法的该规定强调了作为国民代表机关的国会的民主控制,并明确了国家的税收问题都必须由法律制定。将此一般称为租税法律主义。

29参照姚锐敏:《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4页。

30参见陈斯喜:《立法法起草工作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3期。

31参见周旺生:《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46页。

32参见李林:《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践》,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5期。

华东政法学院林仪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孔令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二条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法程序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区别:公安机关的分类
    公安局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通常说,公安机关的警察有民警和刑警。1.民警所属的公安局和派出所则属于行政机关,比如进行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或者在行使《警察法》相关权力,比如出示证件后查询你的证件。2.刑警所属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等则属于司法机关,比如侦查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行使侦查的各项权力,或者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所以,在行使刑诉法相关权力时,公安机关无行政主体资格,不能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只能向上级机关或者检察院复核或者申诉。公安机关立案程序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
    2023-07-08
    268人看过
  • 抗辩权的设立与否有何区别
    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是:1、概念不同: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2、范围不同。3、意义目的不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一、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生效,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享有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向新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
    2023-02-04
    360人看过
  • 行政管辖权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吗?
    一、行政管辖权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吗?行政管辖权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广义管辖权是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一切行政权力。狭义管辖权行政机关对于某事是否具有处理和决定的权力。行政机关对某事首先要有狭义管辖权,然后方能行使其权力。行政机关超越狭义管辖权,只是实质越权中的一种情况。对于行政主体来说,它是明确了某一行政事务应当由哪一个行政主体首次处置的问题。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它可以确定受理处置行政事务的行政主体。虽然行政管辖权不涉及到行政事务的实体性处置,但它关系到行政主体能否公正、有效地处理行政事务。因此,现代法治国家都相当重视行政管辖权的法律化。行政权限划分的理论基础应当是权力能力的有限性,即任何国家权力有效行使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划定权力主体适当的管辖权。二、行政管辖权的程序性内容是什么?行政管辖权的程序性具有如下内容:(1)行政管辖权不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利。行政管辖权指哪个行政主体有资
    2023-04-02
    368人看过
  • 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
    一、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宪法是行政法的根基宪法规定了政府机关的组织制度,指明了行政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宪法的一些基本原则成为行政权运行的指导原则,诸如民主原则、法治原则等。宪法的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防范公民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宪法的两个基本功能。从防范公民权力而言,对行政权的控制无疑成为重中之重,因为在当代,行政权最为强大,也最易侵犯公民权益,所以,各国宪法中均以规定政府基本运行规则为己任,授予行政职能范围的同时,也是对行政权限的限制,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成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今日的社会,人民不再依赖传统的基本人权,而是依赖分享权。这个新兴的分享权唯有依赖公民权力的介入,方可实现其功能。新式的服务行政与传统的干涉行政并存的行政法结构的改变,符合社会法治国家的宪法理念,随之导致人民法律感情的转变。以法律形式来解决的个人问题,变
    2023-04-24
    240人看过
  • 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规定与行政机关所在地区有关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从而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及其所属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单纯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地域管辖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划分问题,即:省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省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地市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地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才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
    2023-07-11
    273人看过
  • 合同的法律效力 - 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有效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但是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区别么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2、法律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
    2023-07-11
    208人看过
  • 诽谤与侮辱罪行的区别与立法趋势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侮辱罪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诽谤侮辱罪可以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
    2023-07-08
    55人看过
  • 法院行使行政权的独立性及权力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什么权独立行使监察权,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
    2023-07-05
    376人看过
  • 法律监督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区别
    一、法律监督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区别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行使检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第二,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第三,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法律依据是监察法;检察机关侦查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二、检察机关是做什么的工作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
    2023-10-15
    88人看过
  • 具体行政立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关于具体行政立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qot;具体行政立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具体行政立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qot;回答如下: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
    2023-03-03
    448人看过
  • 行为能力与法人权利能力的区别
    民法典中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一致。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一般来说始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撤消或者解散。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法人的特征包括哪些法人的特征包括以下这些:一、法人不是人,而是一种社会组织。二、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法人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关于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区别在我国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区别:1、债务承担不同。法人企业只以企业的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资不抵债,投资人负连带责任;2、概念不同。非法人企业是指
    2023-06-22
    122人看过
  • 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机关的区分
    国家的立法机关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属于地方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分为:司法执法与行政执法。司法执法机关包括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包括国、地税)、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司法机关是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人大常委会是立法机关吗人大常委会是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独立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行部分职权。各级地方人大在不和宪法及其它国家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下有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华人
    2023-07-05
    311人看过
  • 司法鉴定娄属哪个行政机关?跟行政鉴定有何区别
    一、行政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行政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主要在于:1、鉴定主体有所不同。行政鉴定主要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委托韵鉴定部门进行,而司法鉴定则由法院鉴定部门或法院指派、委托的鉴定部门进行。2、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鉴定适用于行政程序中,而司法鉴定则适用于诉讼程序中。3、作用有所不同。行政鉴定用于认定行政程序中的案件事实,而司法鉴定则用于认定诉讼程序中的案件事实。无论是行政鉴定还是司法鉴定,其结论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才能成为定案证据,如:鉴定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鉴定结论必须满足法定程序要求、鉴定结论必须具有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等。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法官不仅应把握好、行政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异同,更应注意它们是否满足作为定案证据的要件。二、法院对鉴定书的审查鉴定书反映鉴定委托、鉴定过程、鉴定步骤、鉴定方法及鉴定结果,由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依法制作,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鉴定报告、检验报告、鉴定分
    2023-03-15
    487人看过
  •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二、构成要件不同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即:①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④有的行政违法要具备主观要件。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3)主观上有过错。在实践中,行政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只要被定性下来,就不再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种类不同行政违法的分类(1)依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为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方的违法。(2)依行为的方式和状态的不同
    2023-04-1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法程序就是指具有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所遵循的制度化的正当过程,是限制立法者恣意进而使立法活动彰显和实现程序正义的制度设置,也是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协调利益冲突、规制社会秩序及配置社会资源的合法路径和正当法律程序。其中,制度化的... 更多>

    #立法程序
    相关咨询
    • 遗嘱的设立效力与执行有何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
    • 非法行医立案与不立案的区别,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2
      律师解答 非法行医立案与不立案的区别在于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法律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19
      根据立法生效范围的不同,立法可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
    • XX与特别行政区XX建立联系机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是实行高度自治的一个地方政府,澳门XX是XX派驻澳门负责防务的武装力量,它们之间分别自成系统,互不隶属,互不干预。但在同一地区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联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要为澳门XX履行防务职责提供必要的土地及水、电、气、排污等方面的条件。澳门XX要遵守澳门法律,必要时,根据特区政府的请求和XX的批准及XX的命令,协助澳门特区政府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因此,澳门XX与澳门特别行
    • 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行政权力仅仅是公共权力的一部分而已,并且从逻辑和法律上讲,公共权力代表人民,行政权力只是从公共权力中派生出来的而已。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 公共权力:本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在中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