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01:44 342 人看过

临时工算劳动关系。临时工指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一、非全日制用工争议怎么解决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2.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等。

二、兼职要签合同吗?

兼职一般理解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因此,兼职是可以双方口头约定,不签合同。但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最好还是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需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意思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通常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要注意:

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随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赔偿;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人属于临时工吗
    不一定,有些公司和正式的员工也不一定签劳动合同。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临时工存在的弊端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
    2023-03-01
    490人看过
  •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何种关系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因为劳动力的使用,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派遣劳动者获得就业岗位及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从派遣业务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劳务派遣现象由来已久,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关于劳务派遣现象有多种术语表述,如有雇员租赁、雇员派遣、劳动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派遣等。在我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使用的术语是劳务派遣。上述若干术语虽然使用比较广泛,但确有其需要推敲的方面。(一)雇员租赁、人才租赁等术语,不考虑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将劳动者等同
    2023-04-29
    364人看过
  • 2023按规定外包工属于劳动关系吗
    按规定外包工属于劳动关系吗属于劳动关系。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二项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
    2023-05-31
    336人看过
  • 怎样举证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劳动期限是:由举证方提出以下凭证进行举证: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一、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二、劳动仲裁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怎么办?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2023-06-28
    110人看过
  • 是否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工伤?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应当有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因此,明确的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和决定的前提,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农民工与公司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农民工与公司之间是否是劳动关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判断:(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2023-08-05
    488人看过
  • 配送公司和骑手的工作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1、如果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2、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3、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劳
    2023-04-10
    126人看过
  • 劳务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劳务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一、先仲裁才能起诉的劳动争议有哪些先仲裁才能起诉的劳动争议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者先仲裁后诉讼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应先向申请劳动仲裁,不
    2023-06-27
    434人看过
  • 雇工关系等于劳动合同关系吗?
    一、雇工关系等于劳动合同关系吗?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2
    2023-06-10
    454人看过
  • 律师在律所工作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施行前后各部委均主动清理违背行政许可法的部门规章。司法部原制定的《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均违背《行政许可法》,2004年6月16日司法部颁布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继续坚持由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并为实现“规模化”而提高了合伙条件。目前我国律师管理体制不符合党的统一登记政策,不符合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符合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这种“三不符合”管理体制决定了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这是阻碍法律服务业实现规范和拓展的真正障碍。《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不属于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果不能被定位于民办非
    2023-06-02
    418人看过
  • 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一、关于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吗关于临时工是有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要雇佣劳动者的话,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约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试用期条款的。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雇佣临时工作人员从事劳动。在法律意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中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为6个月。但是可以到期后可以续签。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
    2023-03-16
    54人看过
  • 建筑工地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1、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休假时间劳动的,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对于雇佣关系而言,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劳务提供者可以自行安排提供劳务的时间。至于是否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务,每天提供多少时间的劳务等问题,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劳务报酬的数量,由双方直接约定,不因劳务提供的具体时间而改变。也就是说在雇佣关系中雇佣一方支付的对价是一个相对不变区间,既一个较为确定的“一口价”。而劳动关系中才会有按月支付工资和按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的情形。2、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
    2023-03-29
    79人看过
  • 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维权
    杨某在某大学宿舍管理中心从事服务工作,属临时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后该服务中心归某公司管理。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杨某要求某大学为其办理退休事宜未果,后某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杨某认为该大学和该公司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办理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而该大学则认为其与杨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人士介绍,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临时工是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因用人单位间业务划转致使劳动者被转到新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的工龄应与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龄一并计算。该大学虽未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杨某主张的事实成立,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023-06-09
    313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属于劳动仲裁吗?
    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一、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1、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流程是: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5、开庭裁决。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
    2023-03-04
    493人看过
  • 单位临时用工是劳务还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所以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主体不同。(二)关系不同。(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四)适用的法律不同。(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劳动和劳务合同相比劳动合同更好。因为用人单位需要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缴纳社保,需要保障其享有获取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权利。其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法律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
    2023-02-21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20
      临时工虽没有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但也有劳动关系存在,临时工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
    • 劳动者加班属于临时工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6
      劳动者临时加班发工资。按照我们国家劳动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啊,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的员工,都是需需要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的,比如说如果是安排在平时加班的话就按照平时工资的150%来支付加班费用的。
    • 临时维修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8
      公司临时聘用的维修工,与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后会产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员工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去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临时工是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30
      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所以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
    • 临时雇用关系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我是临时工,还是劳动关系,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临时雇用关系是雇用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如家庭雇用保姆、雇请钟点工等。你与某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你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既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不与其他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不具有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身份,且你与公司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