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探视孩子不同意带走,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有哪些
探望权的中止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
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
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
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2、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3、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3、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1)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2)三至八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3)八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
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频率,离婚探视孩子需征求孩子同意吗
349人看过
-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350人看过
-
离婚对方让探视孩子不让带走孩子是否合理
136人看过
-
如何在离婚后去探视孩子
325人看过
-
离婚后监护人不同意带走孩子怎么办
148人看过
-
孩子三岁探视权能不带走吗
96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孩子有探视权孩子不同意可以把孩子带走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1一、实践中,行使存在哪些问题现代人在婚姻关系中更注重感情满足、更注重个性化。所以在婚姻关系濒临破裂时,较多地倾向于用来解决矛盾,而不选择传统社会中忍耐、凑合的态度。因此,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异双方因探视孩子而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一旦探视子女引发的纠纷处理不好,往往使离异怨偶旧恨添“新仇”,不仅影响社会安定,更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实践中探视权的执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
-
如何探视离婚后被带外地的孩子?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2被带到外地去,另一方父母可以到外地去探视。 如果不愿意去当地,或者条件不足那等于自行放弃不去没有什么怎么办。除非对方拒绝探视,可以起诉。
-
离婚对方让探视孩子不让带走孩子合理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3合理,在探视孩子的时候,本来就不能不经过对方的同意直接带走孩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孩子探视权1-3岁能带走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虽然你们没有了姻缘各自生活,但孩子是永远也没法分离的,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抚养。也无论谁监护,对方都有权探视,只要不影响伤害孩子的成长,法律是支持允许的。对于时间问题,你们可以商量时间,法律没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