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成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12-06-05 06:29:08 389 人看过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xx)龙民一初字第xx号

原告张XX,男,1979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海口xx路xx号之十一。

委托代理人李*平,**xx律师事务所律师。139********(业务手机)

被告**xx实业投资有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xx路xx城1502房。

法定代表人黄*敏,总经理。

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龙xx路xx大厦xx室。

法定代表人陈*兰,总经理。

原告张XX与被告**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张-斌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平、袁-斌,被告**永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冯*铭、张-琳,第三人**xx物业管理有限委托代理人钟-升、符*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XX诉称,原告与被告16日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海口市金贸区的xx广场xxxG号支付房款人民币273398元;被告30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交给原告使用。

合同签订后,原告付清房款。然而被告违反合同的约定,直至今日都没有履行交房义务。

根据该合同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告逾期交房,应当按已交房款的日万分之一的比例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办证,应当按已付房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因此,原告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按已付房款人民币273398元的日万分之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从违约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止)。

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按原告已付房款(人民币273398)的日万分之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20778.24元;

2、判令被告继续承担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期间的违约责任;

3、要求被告**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总房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733.98元(房产证的办理暂不起诉,但保留诉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但。

被告**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辨称:

一、原告在起诉状中称被告违反合同约定至今都没有履行交房义务,是违背事实的,不属实。原告购买的房屋已经办理了交房手续,在原告与被告的接收单中,原告有接收房屋的亲笔签名。原告接收该房后,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且经过了验收,原告也亲自签收了装修收单,原告已经入住该房屋,在该房屋中生活。

二、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第15条中明确规定被告自房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80天内办妥产权证,证明被告“要施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才办妥房产证。显然,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且有前面约定的两个条件,并且权这两个条件成就,并满180天的时候,被告才构成违约办理房产证。虽然被告已交付房屋,但并没有完成验收,因此所约定的两个条件并没有完全成就。原告关于要求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请法庭予以驳回。

三、原告的诉请、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原告认为被告有违约只难以前起诉,而原告才起诉,已经超过了起诉时间将近一年。

四、原、被告签定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是30日前,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只能30日以前,而原告是份才起诉的,也超过了二个月的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商品房房产纠纷律师代理费用是多少?
    房产既然是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用品之一,可一旦有了纠纷,就有可能需要上诉和请律师的请求,那么商品房房产纠纷律师代理费用是多少?一般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民事、刑事、行政等案的费用不同,也有计时收费和不记时收费。房产纠纷基本费在1000-8000元不等。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三、收费说明:1.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2.上述二、三项收费
    2023-06-26
    306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代理词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山东正义阳光律师事务所接受张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一审案件代理人,现就本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参考:一、本案事实如下: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6月6日签订的香X商品房认购书,该协议约定了2012年6月20前原告到被告处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于2012年6月14日、15日去过被告处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原告发现本案所涉及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为50年,交付日期为2013年10月份,对此事宜,在双方签订认购协议时被告并未告知原告,而原告之前看到的被告在网上的广告宣传内容都是该房土地使用权为70年,交付入住日期为2013年6月等。原告提出异议,而被告称网上确实这样宣传的,但是错不在他们而是在网络公司,现在房子就是50年产权(从拿地算,实际认购时已不足5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可能按照广告宣传上的那样去签订。为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也导致无法签订商品
    2021-09-27
    257人看过
  •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特点
    (1)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主体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发生在作为出卖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作为买受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在买受人采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出卖人采用包销、代销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房屋中介机构等。(2)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类型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商品房预售领域,其中以房屋面积差异、逾期付款或交楼、房屋质量或权利瑕疵、逾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纠纷类型最为常见,这与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的是尚未建成的商品房,不可预知的因素较多有很大的关系。(3)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是由于出卖人的不诚信行为所致,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纠纷的则在少数,这一点在商品房预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固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相对较多有关,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尚不规范、房地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有待提高有
    2023-02-23
    158人看过
  • 杨奕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代理合同纠纷】杨奕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代理词审判长:作为原告杨奕阳的代理人,本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供法庭在评议本案时参考:第一、2008年9月17日前原被告双方往来,由被告补给原告1000平方山东白麻石方可结清(2008年9月17日合作协议第一条)。第二、原被告双方庭审已经确认,被告于2008年9月17日后收到原告货款共计20万元。第三、被告认为,其于2008年9月17日后共向原告发货三次。但是,原告认为其中一次1000平方属于补足结账;一次原告认可500平方(被告认为是1000平方,因锈石是2.5公分的火烧板,所以只能是500平方),计3.9万元;关于被告存放于其广西仓库之货物,由第三人吴新居以个人名义拉走(被告证据“证明”),系被告自己行为,与原告无关。第四、原告承认被告退款2万元,被告关于该2万元系补偿其所发吨位不足的款项的说法,原告没有异议。第五、被告庄广成庭审已经同意承
    2023-06-09
    53人看过
  • 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成功案例
    在合同签订时,一般使用经纪公司的制式文本或范本签订主合同及补充协议。买卖双方需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义务履行的时间点、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如果实际出现纠纷,首先最好与对方友好协商,争取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这样双方不伤和气,调解方案也能得到比较好的履行。但是鉴于买卖合同,买卖纠纷当中的一个复杂性,双方调解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
    2023-07-01
    11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也是民事案件,其审理的程序自然属于民事诉讼的程序。所以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对涉案的商品房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但是,由于商品房买卖是出卖人将在建或者已经竣工的商品房对社会公开销售的行为,所以对相关商品房采取保全措施时,不仅要考虑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而且还要考虑诉讼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对涉案商品房采取保全措施:(一)出卖人已经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买受人以出卖人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办理相关商品房的登记过户手续的,为了防止出卖人在诉讼中转移房产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可以对涉诉商品房采取保全措施。(二)出卖人未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要求出
    2023-06-10
    499人看过
  • 李桂云律师成功代理一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
    来源:李桂云律师服务网http://www.ligiyn.com/2008年10月,30名员工因与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委托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李桂云律师代理此集体劳动仲裁案。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分别与30名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认真收集了每名员工的证据材料,统一向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受理此案后,又及时提交了证人出庭申请书和一系列证据材料。开庭审理时,李律师列举出大量证据,引用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证明30名员工的申诉主张完全成立,对方律师表示希望调解。考虑到各方实际情况,经征得30名员工同意,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李律师与对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仲裁委也当场出具了调解书并经双方签收。目前,被申诉的公司自愿履行完毕调解书,30员工均已拿到从4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执行款,本次集体劳动仲裁争议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3-04-22
    126人看过
  • 赵先生诉李小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07年5月,李小姐与赵先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将名下的一套150平米的毛坯房卖给赵先生。同年9月,当赵先生以房主的名义向小区的物业公司领取可视对讲机。不料,物业告知该对讲机已被卖给他房子的原房主李小姐取走。于是,赵先生向李小姐索要房子的附属设施可视对讲机,但李小姐却以对讲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为由,不予归还。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赵先生向本所律师咨询该对讲机归属的相关法律问题后,聘请本所律师诉至法院,要求了李小姐返还可视对讲机。被告李小姐辩称,可视对讲机虽然是其到物业公司取走的,但该机是当初自己购房时,房产商附送给自己的礼品,依法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所必备的设施。况且,其与赵先生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并没有把对讲机赠送给赵先生的相关约定。对讲机不属于该房屋交易必要设施,不能认为赵先生需要的,就是我必须送他的,房屋还需要空调、电冰箱等物品,难道因为他
    2023-04-23
    365人看过
  •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了正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1、人民法院在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一、二审纠纷案件时,对于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均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规定。但对方当事人确实已无法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形除外。前款所引述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对方当事人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催告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自催告之日起计算三个月。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卖人只有
    2023-04-17
    70人看过
  •  打官司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本文介绍了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流程,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被告答辩状、准备证据、法院审理等步骤。其中,法院审理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按照以下流程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之前,原告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状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3、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依申请,依职权取证;4、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
    2023-09-08
    84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书撤销权纠纷案例(一)
    上诉人(原审被告):朱亚娟,女,1968年5月1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蒋淑媛,女,195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9号。委托代理人:王屹,胡明哲,辽宁法意衡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桃仙镇荒山子村.法定代表人:卢铿,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振革,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沈阳华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法定代表人:郑郭碧兰,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孙新军,女,1965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9号。原审被告:张静,女,196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9号。原审被告:国俊华,男,19
    2022-04-28
    57人看过
  • 李占斌诉卢良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情广州市陈岗路11号大院402房(建筑面积58.89平方米)是李占斌的房产。李占斌与卢良从是同事关系,卢良从居住相邻的401房。2000年10月22日,李占斌与卢良从签订《房屋交易协议书》,约定:李占斌将402房以30万元卖给卢良从,根据卢良从提出的要求,第一部分买房款5万元由卢良从支付,第二部分买房款25万元由卢良从女儿卢倚纹(卢绮汶)支付,鉴于该原因,经双方协定在此协议书基础上以25万元再出一份协议书,买方为卢倚纹(卢绮汶)。卢良从的买房款5万元在李占斌将该屋交给卢良从使用时给付李占斌。2000年11月30日,李占斌与张仲强(卢绮汶之夫)签订《房屋交易协议书》,约定李占斌将402房(连同房内的三台空调、固定装修设施、一台电话、二张沙发)以25万元卖给张仲强,张仲强分三期支付购房款,张仲强于2000年11月30日前付给第一期款2万元,李占斌收到该款后将房屋交付给张仲强使用等。同日,
    2023-02-28
    467人看过
  • 一个正在审理中案件的答辩状兼代理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类)
    答辩状兼代理词答辩人: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对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原告起诉状所提出的全部内容,特提出如下答辩及代理意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NO.001276)合法有效,理应予以维持。原被告双方于2001年元月6日签订了编号为NO.001276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2001年2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与土地管理局备案登记。该合同是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严肃慎重签署的代表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而合法有效的合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具备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并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解除。就本案而言,原告仅主张并举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没有提出并举证证明其它应当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本案就排除了其它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原告的依据基于双方200
    2023-06-15
    411人看过
  • 买房合同纠纷律师怎幺处理
    一、开发商违约金如何执行的若遇到房地产业主违约的紧迫情况,解决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可能会优先考虑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尽快解决争端;其次,房地产业主可自由选择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违约法律责任,届时,应按照约定向购买方支付足额的违约赔偿金;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化解矛盾,业主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向权威的仲裁机关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开发商违约如何退房开发商违约,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
    2024-03-18
    1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55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核心提示:开发商逾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55户购房者纷纷诉至法院,请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违约金。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并及时促成兑现,妥善化解了这批审理难度大、调解难度大、对立情绪大的群体性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重庆市涪陵某房地产公司与200余名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房屋实际交付使用后60日内为业主申请办理
    • 买卖商品房纠纷到哪里起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2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
    •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主要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8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出现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当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呢?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之后,出卖人会出现没有告知购房房子的人却将该房子抵押给了第三个人。 (2)有时会出现故意隐瞒没有得到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有可能会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有时会出现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交易给第三个人的事情或者为拆迁而补偿安置房屋的现实。 (4)在房子交付并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出卖人可以请求解决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就为复杂,你可以参考以下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
    • 买卖商品房能找律师代写购房合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1、请律师代写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是这个费用不得超过律师行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律师拟定简单的合同,大概这个行业收费是在600到3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复杂一点的合同,那么收费可能要去到5000元左右。 2、律师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