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9:25:07 457 人看过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的实现。

一、恶意变更股东和法人逃避债务的情形会有哪些

欠债期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申请诉财产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怎么处理

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民法典中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分情况行使:1、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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