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被害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0:16:18 337 人看过

一、挪用资金罪被害人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被害人指的是被挪用资金的企业、公司、其他单位等的组织,犯罪嫌疑人侵犯的是这些组织的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挪用公款罪挪用的是公共的财物,而挪用资金罪挪用的可以算的上是私人物品,没有触犯到公共财物的层面。所以挪用公款罪就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特殊的身份,需要时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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