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执行程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10:59:30 373 人看过

破产执行程序通常包含了以下几个关键性的阶段:首要环节便是受理破产申请,当法院受到破产申请的那一刻起,它们将开始对其进行细致地审查,进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策。

接着是指派破产管理人员。

他们将全权负责接手破产公司或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所有处理事项等等。

紧接着,又须启动对破产财产进行详尽的清点与评估,以核实破产企业的确切资产状况。

随后,便需要召集债权人会议,以便债权人能够全面了解破产事宜,同时也能行使自己的相关权益。

在这之后,便要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对破产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最后,破产程序便告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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