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外商投资者企业协会举办自贸区投资促进交流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25:45 211 人看过

近日,浦东外商投资协会与浦东商务委联手举办了两场对接自贸区总部专业机构投资促进交流会活动,分别邀请到自贸区管委会副秘书长李、自贸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舒勇介绍自贸区政策及发展情况,并与参会企业代表对接交流。来自佳通轮胎、拜耳、通用汽车等40家总部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外资银行等20家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分别参加了活动。

李副秘书长重点介绍了自贸区最新情况以及金融开放政策。根据国务院总体方案对自贸区的要求,上海自贸区要在两到三年建设成国际化、法制化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的体系。一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制度、综合监管制度、金融制度四个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制度上的创新和改革,使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国际化,让企业在浦东投资发展时,更加法治化、高效化、快速化。二是以扩大开放为契机,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试验区选择6个领域18个行业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共23项。三是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联动,推进功能拓展。国务院《总体方案》要求自贸试验区形成与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并对加快金融制度创新、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四是金融创新开放积极配合引进来、走出去。自贸区金融创新开放,不断吸引国内外的金融企业聚焦自贸区,到自贸区发展、投资。截止3月末,区内各类金融机构1702家,占到自贸区新设企业总数的22%。金融服务、国际贸易、航运服务、专业服务和高端制造已成为试验区的五大新兴产业。

有专家则从自贸区扩大服务业开放的角度解读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他表示,在23项措施中,有11项已经有项目落地,8项正在商谈的项目,3项储备项目。

(一)11项已经有项目落地的政策是:

1、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根据《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现在已经获批可以经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有14家;

3、允许中资银行在自贸区开离岸业务,但目前只能授权自贸区内的银行开展此项业务;

4、降低外资工程设计公司注入门槛,在自贸区内取消原来外资工程设计公司必须要有两项或者以上在外国投资设计的工程项目的规定,目前已经有一家外资工程设计公司在自贸区内成立;

5、自贸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6、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并且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7、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但是,要求旅行社必须经营满2年,未来该时间限制有可能缩短;

8、允许外资企业经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除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不允许的范围可以采取先照后证的制度,未来国家工信部将把前置审批权限下放到上海市;

9、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10、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但仅限于上海;

11、允许外商独资成立船舶管理公司。

(二)8项正在商谈项目的相关政策包括:1、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2、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3、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4、提高外方持股人才中介机构上限;5、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在自贸区内,外商可以成立100%的独资机构,在区外最大只能50%的持股比例;6、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7、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8、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三)3项储备项目的政策是:1、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2、中外合资的船舶企业;3、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

在会议问答环节,两位嘉宾热心为企业答疑解惑,并感谢大家的支持,也希望更多的企业能聚焦上海自贸区,到自贸区发展。市商务委表示,浦东商务委与外资协会积极开展对接自贸区的主题活动,目的是促进自贸区加快发展,并主动承接自贸区溢出效应,争取在浦东率先扩大服务业开放试点。希望总部企业以及各专业服务机构能深入了解自贸区的政策,利用自贸区的机会投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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