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一定是财产给付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0:43:13 126 人看过

有偿合同并不一定是财产的给付,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的合同。买卖、租赁、雇佣、承揽、行纪等都是有偿合同。法律规定,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一、父亲临终赠房给侄子,女儿能否要求付房款

不能。父亲临终前赠房给侄子属于遗赠,双方之间的房产转让实为赠与行为。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的明显区别在于,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取得标的物需要以货币支付为对价,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受赠人取得标的物不需要支付相应对价。侄子取得房屋是无偿的,因此女儿不能要求付房款。

二、转让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转让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转让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方把出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给买受方,买受方需要支付双方约定的价款的合同,是有对价的。买受人因此而获得此项财产的所有权并支付约定的价款。买卖合同是最典型的有偿合同;

2、适用对象不同。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般会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如果是直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是适用于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的销售,不能适用预售;

3、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承揽合同与订购合同区别如下:

1、订购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2、订购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3、订购合同的买受人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和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般来说,订购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前,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后。

综上所述,不同的参与主体、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不同的合同约定。买卖合同中只有两方当事人,而转让合同是买方和经纪人三方当事人。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直接达成协议,无论是双方签订合同还是完成了购房款的支付。转让合同都是经纪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

三、保管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呢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

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予,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但有例外,如有息借贷属有偿合同但却属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原则上是单务合同,但单务合同又未必是无偿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同居期间签订的财产给付协议是否有效
    同居期间的分手保证协议是指为了维护同居关系,若双方订立的同居关系破裂时,一方给与对方一定金钱或其他财产作为惩罚的协议。如“甲乙同居,若同居关系破裂,甲须赔偿乙10万元青春损失费”。“分手保证协议”明显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将属于财产上的合同关系运用到人身关系上面,根据《民法典》第八条【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居保证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性交易,损害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民事民为。虽然现实中,同居关系双方一旦分手,女性同居者在身心和财产方面较男性同居者更容易遭受伤害和打击,但是,法不容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只能自吞苦果。同居期间签订的财产给付协议是否有效?分手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同居期间,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给付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以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为给付条件,协议自然有效,属于有效合同,属于《民法典》
    2023-06-13
    247人看过
  • 父母直接转账给银行付首付,是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直接转账给银行付首付,是共同财产吗1、父母支付首付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自身子女名下,这被视为赠予子女的个人财产。然而,若贷款由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偿还,则还款部分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2、共同财产指法律确认的婚姻存续期内所拥有的财产。双方享有使用权的财产包括物质、资金及无形资产等。在财产分配中,应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核算与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用首付解抵押有风险吗在为房东提供首付款以协助其解除抵押负担这一行为中,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若缺乏明确的协议条款加以规范和限制,那么确实可能会引发诸多风险
    2024-07-20
    285人看过
  • 付定金不给定金合同合同成立吗
    一、付定金不给定金合同成立吗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就算一方没有支付定金也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定金条款的,可以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生效的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
    2023-06-27
    125人看过
  • 爸爸的财产一定要给儿子吗
    一、爸爸的财产一定要给儿子吗父母去世后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未订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只在没有遗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又称为无遗嘱继承,又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是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父母财
    2023-04-23
    130人看过
  • 支付给财产没收财产是谁来执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追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
    2023-08-18
    189人看过
  •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给定支付赔偿金
    1、符合经济补偿金支付要求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关于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问题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提前解除合同公司怎么赔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
    2023-02-26
    402人看过
  • 财产约定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财产协议合同,一般来说,只要符合规定的合同有效,但在婚姻财产协议中,合同无效:婚姻财产协议无效:1、财产属于子女。许多伴侣在达成财产协议时,会考虑未来子女的抚养,并同意某些财产属于子女所有。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已经达成了这样的财产协议,但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控制。从法律角度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在实践中,这种无效协议并不少见,当然以无效认定告终;2、房地产属于一方但未作出产权变更的,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地产等房地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也是一种未完成的赠与行为。当最终发生争议时,也无法确认;3、谁提到离婚,谁没有财产,谁提到离婚,谁就离开家往往成为婚姻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让任何一方都能打消离婚的念头,全心全意管理婚姻。事实上,这种协议往往被认为是限制离婚自由,而被认为是无效的。
    2023-02-19
    331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一定要一次性给付吗
    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即一次性补偿完毕,对于是否分期付款的,当事双方需协商处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一、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
    2023-06-24
    215人看过
  • 没有签合同定金能够还给付方吗
    付定金没签合同,但因收受定金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订立的,则定金应当退,且应当双倍退还;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订立的,定金也应当退还;如果因给付定金方的过错,则可以不予归还。还没有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一、还没有签合同定金可以退吗1、定金交了没签合同定金一般不可以退还。定金的作用在于为交易的促成做出相应地担保。一般情形而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或者单独约定定金事由的,若事后合同没有成功订立的,则交付定金的一方定金不予返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
    2023-08-03
    212人看过
  • 付定金不给定金合同成立吗合同,合同生效的要件
    一、付定金不给定金合同成立吗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就算一方没有支付定金也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定金条款的,可以按合同的约定处理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生效的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
    2024-01-27
    307人看过
  • 男方给付的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根据彩礼的给付时间和给付主体,有可能是女方个人财产,也有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李律师这里分情况说明:1、如果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无论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都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既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或者男方父母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3、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给付给女方的,那么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给彩礼时明确表示是给女方个人的,当然,这个需要女方提供证据。
    2023-04-18
    202人看过
  • 财产只能给一个孩子,是否符合规定?
    遗嘱规定财产只给一个孩子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立遗嘱人在多子女的情况下把遗产专指定一个子属女继承,只要该遗嘱是合法的,就受法律保护,也是符合法理的。离婚只有一个孩子会判给谁夫妻办理离婚,只有一个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谁?关于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纠纷,按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
    2023-07-18
    3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确定是夫妻一方算共同财产吗
    一、买卖合同确定是夫妻一方算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姻期间购房,仅登记一人姓名也属共有财产。婚姻存续期内购置房产,若只写一方姓名,通常视为夫妻共用财产;如在婚前购买,则可归为一方个人所有。共有财产是指法令所认可的,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所拥有之财物。此类财产具有双方向性,可以涵盖实体物、货币及无形资产等多种类型。分配方式依照国家规定,采用统一衡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婚内卖房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间售出房屋所获款项并不一定为共有财产。若所涉房产系某方在婚前独自购置,那么售房所得亦属其个人财权,而婚姻期内此房价值升值部分同样
    2024-07-28
    112人看过
  • 一般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一般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给付货币的合同履行地可以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相对草签而言)等。准合同与合同从形式上无根本区别,内容格式均一
    2023-04-30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合伙人的共同财产一定是按份共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
      目前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虽然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说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不过,大多数的学者都认为这是一种按份共有。即在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以份额比例要求分割财产,也不得以份额大小决定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权利以及合伙事务的执行方面的权利,只有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
    • 有公婆有财产不给付父母一定算遗弃罪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1、不赡养老人,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涉嫌的罪名是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一定有一方的财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05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 《婚姻法》对于共有财产和各自财产的定义划分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 有财产约定的合同合法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4
      一般来说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财产归子女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
    • 首付是一方出的婚后共同偿还的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1、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方,那么,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房屋应认定为首付者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升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