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如果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期限】: 收到异议后15日内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时,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判决。因此,执行异议期限为收到异议后15日内处理。这一规定表明,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时,应当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判决。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时,应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则应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判决。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提醒当事人要及时提出异议和申请复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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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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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执行期限的计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7条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2、《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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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期限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9具体哪点不服? 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若你是案外人,根据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可以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处理方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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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强制执行的异议期限怎么计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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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期限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