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的披露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04:17:58 191 人看过

一、隐名代理的披露义务有哪些

隐名代理的披露义务有:

1.如果因为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不能对委托人履行义务,那么代理人就有义务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除非第三人在与代理人订立合同时知道委托人的存在,代理人披露后,委托人即可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如果因为委托人的原因使代理人不能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那么此时代理人有义务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披露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向代理人或者委托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择就不能更改。

二、隐名代理有哪些形式

1.本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具体是指既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也不明示为本人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

2.本人身份公开但本人姓名不公开的代理。具体是指指不明示以本人名义,但明示为本人利益而表示意思或接受意思表示的代理。

三、隐名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2.代理人是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隐名代理行为。

3.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就知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

4.无确切证据证明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只约束代理人与第三人。

某一代理行为只要同时符合这四个构成要件,就可依法认定为隐名代理,并产生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的法律效果。该条规定一方面降低了隐名代理下代理人的责任和风险,另一方面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使合同得以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商务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不应拘泥于传统的显名代理,完全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代理形式,实现各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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