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庭审的基本程序和流程,包括宣布法官到庭、确认当事人身份、庭审开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原告宣读完起诉状、被告答辩、举证和质证、辩论等环节。最后,庭审结束时,法官将宣布休庭。申请执行人要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和证据,才能是被追加执行人的义务。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庭审:
1.首先,宣布法官到庭;
2.接着,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
3.然后,宣布庭审开始;
4.在庭审开始之前,向当事人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
5.原告现在宣读完起诉状;
6.被告进行答辩;
7.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
8.接着,双方进行辩论;
9.在庭审结束时,法官将宣布休庭;
申请执行人要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和证据,才能是被追加执行人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追 加 被 执 行 人 义 务 : 哪 些 材 料 需 提 交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其中,追加被执行人是指在已经确定的被执行人之外,再增加一名或多名被执行人承担责任。那么,在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追加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 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3.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如亲戚、朋友、同事等;
4. 被申请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是否有房产抵押、是否有存款等;
5. 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明确说明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原因和依据。
提供上述材料后,申请人需要等待法院审核。如审核通过,法院将依法对新增的被执行人发出追加裁定书,并通知其履行义务。
总之,在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如申请成功,法院将依法对新增的被执行人发出追加裁定书,并通知其履行义务。
在庭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法官到场,双方当事人确认身份,庭审开始前,需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原告宣读完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双方进行举证和质证,接着进行辩论,最后法官宣布休庭。申请执行人要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和证据,才能是被追加执行人的义务。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追加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关系、财产可供执行情况以及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审核通过后,将依法对新增的被执行人发出追加裁定书,并通知其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如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撤销的,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召集追加的被执行人和执行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赋予其申辩的机会,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裁定,只是作为执行新的主体的依据,裁定与执行通知书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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