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时是必须要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资金缴纳: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
维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三)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一、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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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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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物业维修基金是必须的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0物业维修基金是为了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因此是必须缴纳的。您可以在开发商交房时不将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而是直接从开发商处领取一张带有条形码的《专项维修基金交款通知书》去指定银行缴纳,然后将缴纳凭据给开发商方便其代为办理产权证。但如果在购房时已经约定由开发商代办产权证,而且您也将代办费交给了开发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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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规定吗,办房屋产权证前必须交物业维修基金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仅仅不给办房产证,已经算是开发商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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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去哪里交?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7物业或售房单位代收后连同开发商应承担部分的维修资金一同存放到当地制定银行(一般为建设银行)由政府房地部门监管,账户归属业主。正常情况下,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这笔维修资金不得使用,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用于公共部位的大修等事项,但需经过有关业主一半以上同意。维修资金的分摊可按层、按幢或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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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网签合同必须交维修基金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住房维修基金必须交,但是网签时交的有点早,一般是交房时才缴纳维修基金。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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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维修基金是否必须由开发商缴纳?维修基金有哪些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及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等)的购房者均须按购房款的2%向市、区县房地局或由市、区县房地局委托的交易管理部门交纳维修基金。实践中,这部分款项也可以先由开发商代收,收齐后上交房产局。房地局代收维修基金后,向购房者出具北京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发票。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小区办)代管,房地局应将代收的维修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