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2:05:23 169 人看过

一、企业强拆,找不到责任主体怎么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可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由土地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因此,在没有进行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拆除房屋的责任主体。

同时,由于在征收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关于委托事项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下,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行为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对该行政行为不服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当行政机关授权相关拆迁机构对当事人的房屋进行拆除时,即便拆迁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实行的强拆,相关的法律责任也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承担。同时,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以土地主管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时,当事人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法院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列为本案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拆迁人如果被强拆的话,找不到企业负责人对其进行安置和赔偿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人进行赔偿以及赔偿之后的安置措施都可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承担。并且可以向监察委进行投诉,让监察委对该部门进行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责任主体相关文章
  • 拆迁找不到房主怎么办
    登报,原房主无异议,现房主可办手续。一、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手续具体如下:1、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已作废;2、还没有上报户口前,遗失了出生医学证明的,那要到父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让其出具孩子还没上报户口的证明;3、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专人管理制度,人员如有调整更换需逐级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备案。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要达到以下基本标准。保存、签发场所应设独房间,布局合理,领证人与签发区域合理分开。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鼠和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出生医学证明》应存放于专用保险柜中,保险柜不得存放其他无关物品。存放房间应加设铁门、内屋门锁和防盗窗并安装监控设施,监控范围做好工作区域全覆盖。二、小企业
    2023-04-01
    355人看过
  • 行政强拆如何找到实施主体
    行政强拆的实施主体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房屋征收部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时,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包括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房屋征收部门,但需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张,拆迁在生活中变的非常普遍,很多人在拆迁的时候对于补偿不满意而拒绝拆迁,这时候行政机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强制性拆迁,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是非常多的,强制拆迁需要由特定的主体来实施。一、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
    2023-02-16
    81人看过
  • 什么叫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是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一、安全检查坚持什么原则安全检查坚持的原则如下:1、“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二、工伤保险制度发布的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或在某些规定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造成伤残、职业病、死亡等伤害,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属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作
    2023-03-26
    377人看过
  • 物业找不到业主怎么办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物业不负责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不可以。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一定标准的服务,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也是对按时缴费的其他业主的利益的侵害,是对业主共同利益的侵犯。二、交房时是否须交物业管理费交房时须交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
    2023-03-19
    466人看过
  • 关于企业遇到强拆怎么办?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
    2023-04-03
    124人看过
  • 找不到原车主交强险怎么办
    1、没有原车主信息交强险是过不了户的,除非我们有原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才可以进行过户。2、二手车保险过户,若是没有进行保险的变百更,保险都是在原车主名下的。最好是联系上原车主让原车主给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3、过户一般提供:新车主行驶证、过户证明专、二手车发票、新旧车主的身份证(当然,只是拿去复印一下,能拿复印件过来也一样)和临时行驶属证号牌。4、实在联系不到原车主,那我们只能等保险过期,再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保险就可以了。一、有什么途径找回原车主?1、通过当时购车的中介机构查询原车主的相关信息;2、通过原交强险承保公司查询原车主的相关信息。二、重新到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车险包括什么?1.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2.划痕险,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
    2023-04-02
    42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任主体
    相关咨询
    • 企业强拆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 暴力拆迁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请求赔偿。在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平时要多多了
    • 政府强拆业主不理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0
      征地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强拆不通知业主的,如果因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府不通知业主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另外,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企业改制责任主体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企业在改制中应坚持人力资源市场化原则,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改制时,应按照政策法规规范操作,妥善处置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 二。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
    • 遇到企业拆迁,企业不给补偿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6
      企业拆迁时需要经济补偿,如果不进行经济补偿,拆迁企业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第23条对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
    • 政府强拆不通知业主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征地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政府强拆不通知业主的,如果因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政府不通知业主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另外,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