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关于争议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21:13:00 332 人看过

就你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中的争议,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手续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办理以下手续:1。劳动者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分别列入到财务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经济方面的手续,如领取经济补偿金、工资,缴纳培训费、违约金、赔偿金等。2。用人单位应发给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3。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要求及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另外,2000年12月8日,劳动保障部颁发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10号部令),其中第十四条规定&q

ot;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7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q

ot;。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承担该项备案服务工作。

二、合同解除应注意的事项

(一)合同解除终止要确定职能管理部门;

(二)解除特定人员的劳动合同要谨慎;

(三)合同解除不得与其他开除、除名、辞退同时运用;1.合同解除不得与其他开除、除名、辞退同时运用。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是有联系与区别的。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之间的联系主要是:它们都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开除、除名、违纪辞退合同制职工时,可以采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须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上注明:&q

ot;因违纪被开除或者除名、辞退而被解除劳动合同&q

ot;即可。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而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的适用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等。各种方式的适用原因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关系确认要多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四十五日内。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90天还没结果怎么办超出期限没有裁决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三、投诉劳动仲裁向哪个部门投
    2023-06-20
    365人看过
  • 关于女性怀孕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女性怀孕的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2023-06-19
    427人看过
  • 我国劳动争议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主体指哪些
    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集体诉讼的法律规定哪些?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案件时,有采取代表人代表立案的形式,也有采取个人单独立案再合并审理的形式。集体诉讼案件关系到一方区域的稳定,因此,对待集体诉讼案件,审理机关应当尤其谨慎,及时高效的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或作好双方的调解与和解工作,不得懈怠拖延。集体诉讼制度的最主要特点在于,除了首席原告外,其他受害者都不需要直接参加诉讼,甚至都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的进行。一旦赔偿额确定,各个受害人都会按照比例得到赔偿额。并且,任
    2023-08-02
    212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主要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一、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未签劳动合同从公司辞职的,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关系纠纷怎么处理?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办法:由合同的当事人自行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准备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务工资纠纷怎么解决劳
    2023-03-24
    49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依据有哪些?
    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去执行,但是在一些方面,我们会对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产生争议,容易演变成劳动合同纠纷。当我们对于劳动合同有了争议后就需要有合理的处理方法。一、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
    2023-06-10
    47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的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一年。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吗?一、劳动争议仲裁有时效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二、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2023-03-03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有哪些关于终止劳动合同争议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7
      ①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②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 劳动争议有哪些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其他。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参考新《劳动合同法》的法条和法律文本,笔者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1.总体分析。新《劳动合同法》共八章,九十八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这部法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造和谐社会的一部重要的社会类基本法律。2.关于试用期和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
    • 关于劳动争议法院受理案件的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5
      《规定(试行)》将劳动争议列举为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劳动保险纠纷四种。没有专门的福利待遇纠纷案由。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二是案件类型多样化,主要涉及拖欠、克扣工资纠纷,欠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纠纷,开除、除名、辞退及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企业改制或者股权变动引发的劳动关系变动纠纷等;
    • 劳动合同法中都有哪些关于同工同酬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2
      1、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本条专门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所作的规定。本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或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