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纠纷是否是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25:18 65 人看过

一、经济补偿金纠纷是否是劳动争议

因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的,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经济补偿金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经济补偿金最多计算多少年

实际中,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

具体而言,会根据以下的情况确定计算年限:

1、原则上,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满一年即要支付一个月公司,并且计算年限无限制。

换句话说,就是员工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即使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干十几二十年以上。

2、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公司要支付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并且,最多是计算到十二年,即只能领取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按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员工的月工资是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其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并且,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不过,这里有以下两个例外,员工可以不受十二年限制:

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比如所在公司分立或是被合并,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后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公司要解除合同的。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因此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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