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契税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7:21:42 435 人看过

是否应纳契税,要根据继承人的身份来决定的。

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但是,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一、继承遗产需交税吗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否正在讨论之中,

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应的规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征收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售后公房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契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缴契税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缴契税?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缴契税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
    2023-06-18
    76人看过
  • 成都个人继承土地、房屋需要缴纳契税
    个人受赠或者继承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原则上需要缴纳契税。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例如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子,就不需要缴纳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就要缴纳契税。
    2023-12-10
    188人看过
  • 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是否可以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注销、破产后,债权人(包括注销、破产企业职工)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作为非债权人要想享受免征契税优惠,必须与原企业部分职工或全部职工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
    2023-05-04
    153人看过
  • 房屋继承过户免除契税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
    2023-05-01
    151人看过
  • 房屋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房屋契税减免什么意思
    房屋契税减免优惠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公益性房屋一般也属于免征范围。房屋契税减免指的是特定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减征契税或者免征契税政策。一、房屋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因此,除《条例》第五条法定免税外,《条例》第六条就是通常所称的房产税困难减免。条件就是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且纳税困难的; 在年度终了前向主管地税局提出减免税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应提供的资料如
    2022-06-08
    123人看过
  • 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四)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2023-06-05
    100人看过
  • 房屋继承过户需公证并集成登记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
    2023-05-03
    290人看过
  • 企业合并涉及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企业合并涉及房屋、土地权属转的不需要缴纳契税。法律规定,企业合并原投资主体存续的不交契税。企业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实行申报管理制度的契税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生效的10日内向征收机关提出减免申报。企业合并涉及到那些税收企业合并涉及到的税种:1、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印花税。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3、企业所得税。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4、增值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
    2023-08-13
    88人看过
  • 个人继承房屋如何缴纳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具体个人继承如何缴纳契税,本文以上海市的个人继承房屋契税缴纳为例简要说明。一、上海市个人继承房屋缴纳契税办理部门:区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除房地产登记由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的)。纳税申报环节: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前。二、个人继承房屋缴纳契税办理地点:区县税务局驻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除房地产登记由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的)。三、个人继承房屋缴纳契税应提供资料: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承受房屋办理契税业务所需提交资料目录(试行)〉的通知》规定,应提供:1、契税纳税申报表、个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纳税申报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人);港澳台同
    2023-06-10
    119人看过
  • 一般拆迁房屋免不免契税?
    一、一般拆迁房屋免不免契税?拆迁户办理契税相抵也是要看情况的,拆迁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简而言之就是补偿钱或者补偿房子,两种拆迁办理契税相抵都是在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拆迁户契税减免标准:拆迁货币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重新购买房屋时,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要要针对新购买的房屋总价超出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缴纳契税,即(新房或者二手房总价—货币补偿金额)×税率税率:首套房是1.5%(面积在140平米以上的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1%);二套房是3%。产权调换安置:产权调换,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结算差价。契税减免以还建房与被拆迁房屋的市场差价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没有市场差价的免征契税。拆迁契税减免政策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销售价款中未超出
    2023-04-16
    31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获得土地权属要缴契税吗
    【问题】今年7月,大连市一家制药企业将其全部股权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公司,其中土地和房屋价值为5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该制药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请问,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该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进一步明确,上述文件中规定的“股权转让”,仅包括股权转让后企业法人存续的情况,不包括企业法人注销的情况。在执行中,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登记认定,即企业不需办理变更和新设登记,或仅办理变更登记的,适用该条。企业办理新设登记的,不适用该条,对新设企业
    2023-12-11
    201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需征收房屋赠与契税吗
    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按照《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受赠方;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
    2023-05-05
    496人看过
  • 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核定方式
    (一)用地单位应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偿协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合同或土地转让合同等有关材料向土地所在地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对提供资料完备的,地税局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核定应纳税额,用地单位在核定的期限内到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契税。对提供资料不完备的,告之纳税人,补齐相关资料后重新申报核定。(二)用地单位以协议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各区县地税局要求纳税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偿协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大配套合同,依据第二项第一条计税依据,核定应纳税额;以竞价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要求纳税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据第二项第二条计税依据,核定应纳税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纳税人提供买卖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及原土地使用者(即卖方)承受该土地时契税完税证明,依据第二项第三条计税依据,核定应纳税额。(三)用地单位利用自有行政划拨土地办
    2023-06-19
    194人看过
  • 转让房屋免土地增值税
    因城市规划动迁,市民自行转让房屋时,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税。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和地税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因城市规划转让房屋时的土地增值税免税政策。该《通知》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同时,文件明确了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计算问题。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据了解,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
    2023-05-04
    187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契税
    词条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契税
    相关咨询
    • 继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交不交契税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1
      是否应纳契税,要根据继承人的身份来决定的。 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但是,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继承房屋使用权契税能不能免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6-04
      土地所有权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想用的权利之一。但土地的使用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关税务的。于是,有一些人就产生了疑问。(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
    • 法定继承免契税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继承房屋是否要缴纳契税呢 继承房屋不一定是要缴纳契税的,法定继承房屋的不要缴纳契税,遗嘱继承房屋的需要缴纳契税。正常情况下,房产继承是要缴纳契税的。但若上述所称的房产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免征契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依法免于契税征收。 二、遗产继承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房屋过户的办理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上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依据国税函[2004]1036号批复,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房屋继承契税是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2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