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服务合同有关费用如何负担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居间合同费用怎么算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就是居间费用,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三、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谁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委托人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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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使用服务商标,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30律师解答 合法使用服务商标的情形是服务场所;带有服务商标的名片、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服务招牌;服务工具;带有服务商标的账册、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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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如何(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1(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