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时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5:19:59 483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

有安置房,除了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征地拆迁安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为了城市的长远发展,减轻城市中心地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住房等压力,对被拆迁户的安置应采取鼓励从城市中心人口密集的地区迁往城市正在发展、人口较为稀疏的城市边缘地区,从区位较好的地段迁往较差的地段的原则。凡根据该鼓励原则迁往市区边缘地段的,以及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往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户,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以示鼓励。

3、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因为行政征收决定拆迁房子的,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不过,被拆迁人已经选择了货币补偿的,不能再要求政府部门提供安置房。对于被拆迁人来讲,危房的市场价格非常有限,所以被拆迁人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产权调换这种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n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n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安置房被拆了补偿归谁
    一、土地征收安置房被拆了补偿归谁?房屋拆迁补偿款归房屋产权人所有,不过,拆迁补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房屋拆迁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1、公平补偿原则。2、先补偿后搬迁原则。3、尊重民意,禁止逼迁。4、自由选择补偿方式。5、补偿金额不低于周边市场价。6、拆迁之后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来生活水平。三、房屋拆迁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
    2024-01-14
    102人看过
  • 租赁国有土地被收回后征收方可以拆除房屋吗?
    在实际生产生活中,有不少个体经营者与当地机关单位签署了关于租赁国有土地的租赁协议,并经协商在租赁的国有土地上建有厂房等经营设施,那么,如果租赁国有土地被收回,房屋在拆迁范围的,征收方有权强制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吗?以案说法:张先生于2004年开始与xx县某园艺场签订《租地协议》,租赁位于安阳市某道路交叉口土地,投资建设了约1500平方米房屋及附属物,从事石材加工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河南省、安阳市关于租赁国有土地规定和《租地协议》约定,张先生有权在使用的国有土地上建设房屋等建筑物。后因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占用案涉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若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张先生租赁的土地,应给予合理补偿。但xx县人民政府拒绝张先生依法获得补偿的要求,因此张先生拒绝搬迁。2017年9月,xx县人民政府雇佣三台挖掘机强行将张先生上述房屋及附属物拆除,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张先生的财产权益和
    2023-04-10
    500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归哪个部门管理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归哪个部门管理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归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哪些补偿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
    2023-05-14
    332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对违建房拆除是否有补偿
    土地征收时,拆除违建房是没有补偿的。此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没有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哪些房屋属于违建房屋?(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
    2023-04-11
    74人看过
  • 汇总:拆除房屋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众所周知,590号令是当下房屋征收领域的基础性法规规定,是广大被征收人必须要了解的内容。本文,在明拆迁律师不讲“怎么拆房”,而重点总结拆房之前的重要法定程序。请注意,如何拆房是政府需要研究的事情,老百姓研究这块儿就显得有些滞后了……不管是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还是其他名目繁多的征收项目,只要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就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根据该“征补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要遵循以下程序:一、要符合法定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要求、满足“四规划一计划”根据“征补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
    2024-01-13
    134人看过
  • d级危房拆除补偿标准
    法律综合知识
    d级危房拆除补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
    2024-04-26
    496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10%吗
    1、征收土地应当补偿土地征收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集体土地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
    2024-05-21
    451人看过
  •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体系,有效推进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的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安置方式。第四条市政府可以委托市级建设单位承建征收安置房项目。各区政府应根据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项目情况,组织建设、筹集本辖区征收安置房。第五条征收安置房建设原则上以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为主,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参照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建设、交易和纳税。第六条筹措征收安置房的建设资金可以采取征收补偿资金封闭运作的方式进行。被征收人申购款的利息
    2023-05-10
    183人看过
  • 国家征用土地后的安置房有没有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被征收时,需要对土地的苗木、附着物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安置房属于附着物,因此需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
    2023-05-08
    103人看过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前置文件了解清楚,保证房子安全不糊拆
    征收决定是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合法性依据,是一切征收活动的前提。那么做出征收决定前,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都需要取得哪些前置性文件呢?笔者查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发现,其中并没有关于前置性文件的具体规定,但是结合各地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细则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做出征收决定的前置性文件有建设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文件、土地预审文件这三大类。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可以看出,北京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细则中明确要求征收决定作出前需要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征收条例明确规定了只有公共利益才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4-01-27
    151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地后是否有赔偿安置房?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需要对土地的青苗和附着物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安置房是属于附着物,所以是需要补偿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收土地国家怎么赔偿?国家征收土地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
    2023-07-04
    132人看过
  • 公房危房拆除如何安置的
    一、公房危房拆除如何安置的公房危房拆除一般情况下是会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安置,关于危房拆迁的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不管是哪一种方式,当事人必须通过协商来获得最终满意的结果。承租人是不作为直接租房拆迁补偿安置对象的,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此外,危房改造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
    2024-01-03
    488人看过
  • 安置房有房产证,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吗
    一、安置房有房产证,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吗拆迁所分配之房屋依据其土地属性可划分成三种形式:一类是集体土地范畴内的拆迁安置房;另一类则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以下统称为全产权房屋);最后还有一种为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也被大众普遍称之为有限产权房屋)。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由于其特殊性,无法进行公开市场交易;而全产权房屋在获得房产证之后,便可以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至于有限产权房屋,只有在补足相应的土地出让款项之后,才能正式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虽然安置房有房产证,但是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交易或者抵押的。所谓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
    2024-04-07
    245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了还有宅基地吗
    一、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了还有宅基地吗?土地征收时房子拆迁了就没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当地政府部门可能会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2023-04-1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d级危房安置有没有权力拆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1
      d级危房必须拆除。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被认定d级危房的居住人员应当及时搬离,或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当地政府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由各级政府作出紧急避险决定给予经济补助一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在催告、限期拆除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 D级危房没有签字,可以强行拆除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5
      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国有的危房能强拆吗国有土地的危房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0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在中国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只有在法院裁定后才能实施司法强制拆迁。对于非法建筑物,政府可能不会被法院强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用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货币补
    • D级危房是否必须拆除?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0
      D级危房必须依法进行拆除处理。这类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已经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整栋建筑整体状态处于极度危险之中,形成了整幢危房现象。针对已判定为D级危房的居住群体,应尽快完成撤离工作,或者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交危房改造申请报告。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紧急避险决策,提供相应经济补贴,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居民住房安全。若经过多次催告和规定期限内的自行拆除仍未能实现,则可依法实施强制性拆
    • 六楼d级危房,一定要拆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6
      D级危房不是必须拆除的。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的,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房屋已被认定为d级危险房屋,房屋所有者必须根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进行管理。如果不及时处理,就必须承担他人的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