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规定了拒执罪的司法解释:
1、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能力拒绝执行的,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2、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行为。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的,经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阻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绝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票证或者拒绝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阻碍执行,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六)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执行人员,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损坏、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书,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3、拒绝执行判决。刑事案件的裁定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拒绝执行判决。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5、拒绝执行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拒执罪如何立案
拒执罪的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就是人民法院已经对当事人的案件作出判决,或者是裁定,进入了执行阶段,但是当事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判决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给付内容,或者是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当事人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却不履行,情节比较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里面需要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判决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权威性,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了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强制执行性,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必须依法执行。
拒不执行的话,不仅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且有损法院的权威。在主观方面,必须是行为人明知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了,自己有能力去执行,但是故意不去执行。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部是怎么进行立案的呢
公安机关首先会拘留拒不执行的当事人,然后进行立案侦查,侦查完毕以后会将资料移送给检察院,检察院起诉,再移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规定:
1.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需要进行重点的惩戒。
2.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行为,行为人逃匿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协助帮忙抓捕行为人的,可以将有关的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根据人民法院移送的犯罪线索进行审查。
3.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话,需要在三天以内立案,并且要及时的去调查取证,抓捕逃匿的嫌疑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
拒执罪司法解释最高院的相关解释是什么
430人看过
-
刑法313条拒执罪司法解释最新
170人看过
-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
266人看过
-
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中的严重情形有几种
174人看过
-
最新侮辱罪的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
247人看过
-
盗窃罪的最新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
289人看过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相关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3下面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司法解释全文,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
-
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问题有什么相关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
-
拒执罪司法解释自诉的条件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06法院在处理完案件后如果当事人有异议可以申请自诉,但是很多人不清楚的是如果一旦被定性为拒执罪,这个时候在司法解释中其自诉条件是什么?一般拒执罪的自诉条件分两种,一种是在申请执行人证明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的时候,这个时候是可以自诉的。再就是当执行人可以证明自己提出的控告,这样才行。
-
有关的最新司法解释,最低必须执行多少年?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十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
拐卖儿童罪相关司法解释是咋样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4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