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4:42:57 276 人看过

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执行的规定是加强虚假诉讼监督,遏制虚假诉讼增多的趋势,是当前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应当继续加强,使这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保护好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对策是:

第一,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把虚假诉讼监督放在重要议程上来。民事检察监督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尤其是民事诉讼案件的体量极大。

第二,检察机关内部密切配合,对虚假诉讼监督形成联动机制。检察机关是一个整体,尽管各部门有分工,但是职责目标是一致的。在五个指导性案例中都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内部的各部门密切合作,形成联动机制,才能够在实现虚假诉讼监督职能中发挥作用。

第三,搞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必须与法院审判机构和法官密切合作。民事审判负责对民事争议案件的裁判,民事检察监督特别是虚假诉讼监督是发现民事审判存在问题并且提出监督意见的重要途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这两项法律工作是互补的,应当密切配合。

一、要配备足够的、强有力的民事检察干部队伍。

民事检察工作已经开展三十多年,已经有了相当的民事检察力量。不过,按照实际工作开展的要求显然还是不够的,与全面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尤其是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仍然有较大缺口。以笔者所见,民事检察队伍要适应实际发展的需要,首先要有足够数量的干部,不能使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其次,民事检察干部队伍要有高度的政治素质,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特别是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定。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民事检察队伍要有良好的、适应工作需求的专业素质。

无论是传统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还是虚假诉讼监督,都需要相当高的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专业素质,有较强的发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能力,有能够识别虚假诉讼的专业技能,才能够做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做不到这一点,不能成为精通民事检察业务的检察官,就很难发现问题。应当采取措施,尽快补足缺口,才能够让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出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虚假诉讼类型的案件,他不仅仅会影响到法院的审理案件的效率,而且他还会对我们整个法院的诉讼活动产生较大的影响,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检察机关内部必须要加强对虚假诉讼类型的案件的监督力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
    近日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一些常委委员建议,从立案、调解、执行等方面,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检察监督程序规定只有一条白志健委员认为,与民事诉讼相比,草案规定的检察监督程序只有一个条文,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检察机关办理抗诉案件的期限、能否调查取证等问题,草案都没作出明确规定。白志健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个条文:人民检察院办理抗诉案件的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规定。加强对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建议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龚建明委员说,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检查监督的范围;切实强化检查监督的方式和手段。与抗诉方式相比,检察建议能够实现同级监督,具有适用范围广泛、直接、高效、手段相对和缓的优势,建议将检察建议作为对行政诉讼进行监督的一种法定方式。莫文秀委员说,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
    2023-06-06
    282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存在如下问题:1.交付衔接机制存在漏洞尤其体现于异地执行案件,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之间各自为政,导致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表现如何难以得到有效的事后监督。2.对病情的审查认定程序存在问题实践中大部分医院常使用医学术语只对病情进行客观描述,这使得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法官仅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对照《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疾病名录自行斟酌,这在无形中增加了错误裁判的可能性与权力寻租的风险。一、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
    2023-03-18
    46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四百二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发现有下列违法情况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一)将不具备法定条件的罪犯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二)对罪犯报请暂予监外执行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的;(三)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未依法予以监外执行的,或者罪犯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未依法交付监外执行的;(四)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违法行为,应当收监执行未收监的;(五)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未及时收监执行的;(
    2023-06-11
    355人看过
  • 检察院虚假诉讼检察建议申请书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1、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2、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的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
    2023-05-03
    4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监督原则
    该段内容描述了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或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具有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
    2023-08-28
    309人看过
  • 行政监察是什么监督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监察是什么监督1.行政监察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种特定监督形式,特指在行政系统中设置的专司监察职能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2.这种监督旨在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性。二、行政监察的原则行政监察的原则,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经常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广泛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1.合法性原则要求监察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2.经常性原则强调监察活动应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3.平等性原则则是指监督权利与义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广泛性原则指的是监督主体、对象和范围的广泛覆盖。5.有效性原则则关注监察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和及时。三、行政监督与行政监察区别行政监督与行政监察在范围、主体和侧重点上存在差异。1.行政监督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它既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也包括来自行政系统外
    2024-08-18
    188人看过
  • 域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
    由于历史传统与制度背景的不同,及社会成员对司法机关的信任程度不同,国外法律制度中包含审判监督及执行监督内容的并不普遍。但仍有一些法律制度发达的国家建立了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民事检察制度萌芽于十二世纪的法国,当时国王为了维护自己在各封建领地的合法权益,开始委派代理人出席或向领地法院告发。法国大革命成功后,这项制度随着革命的浪潮传入其他欧洲国家。作为大陆法系的先驱,法国较早地确立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法国早期的执行法律规定人可以委托执行法官全面收集执行情报,在因行政机关或金融机构以遵守保密义务为理由不予以答复的情况下,基于执行法官应保持中立地位的法律原则,执行法官不能强制其答复,在此情况下得转而求助于检察官,法国《司法院组织法》第1条明确规定:在民事方面,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检察官可依职权行动。他监视法律、裁判和判决的执行。如果上述执行与公共秩序有关,他可以依职权从事执行工作。为进
    2023-06-08
    134人看过
  • 最新国务院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该规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行政诉讼监督规则新旧对比进一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承继者的申请监督主体资格,完善申请监督期限起算点、材料不齐备的法律后果,明确了对不予受理的救济途径、审查受理期限等,为当事人及时、有效行使申请监督权利提供了指引。规定了纠正程序,即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如果发现原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确有错误的,可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2023-07-06
    477人看过
  • 申请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的申请书怎么写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件和证明其主张的证据材料。对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处理情况:(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移送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解除合同的申请书怎么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北京公司: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我方承租贵方位于北京市年月日签订了(以下总称合同)。因我方原因,无法依照合同约定继续承租目标房屋,特向贵方提出于年月日提前终止合同的申请。如贵方同意,我方可于年月日前依照合同约定向贵方返还目标房屋,结清相关费用。并将营业执照于年月日前注销或转移。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2023-08-18
    398人看过
  • 检察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检察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二、监外执行具体如何办理1
    2023-04-28
    205人看过
  • 检察院的监督立案程序规定
    检察院监督立案程序如下:(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检察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3、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4、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6、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7、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人民检察院对立案监督的材料来源人民检察院对立案监督的材料来源,一方面通过人民检察院的业务活动发现公安机关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被害人的申诉获得。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
    2023-08-01
    283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动态监督的规定是什么?
    一、暂予监外执行动态监督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动态监督的规定是将会由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一个定期的监督,而且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来说的话,他们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一定的检查的。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
    2023-04-28
    72人看过
  • 行政检察监督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检察监督范围主要有:1、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结果进行监督。2、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3、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4、对行政诉讼支持起诉。5、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
    2024-05-14
    336人看过
  • 最高检详解《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2016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和答记者问。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详细介绍了前不久通过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肖玮介绍说,为保障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5日公告施行。肖玮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规则》制定过程中坚持的四个指导思想:依法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突出监督重点;坚持规范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则》在监督原则、范围、程序的有关规定中注重把握监督重点,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对检察
    2023-06-06
    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虚假诉讼罪检察院怎样监督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9
      1、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 (3)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4)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对虚假诉讼申请检察监督,是否需要先申请再审或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实践中,检察院对虚假诉讼受理条件较为宽松,有确实的虚假诉讼线索的,检察院可以作为“依职权监督”受理审查案件,不必须再审
    • 虚假诉讼与检察监督的关系是什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10
      虚假诉讼与检察监督的关系,一般是指虚假诉讼是可以直接到检察院进行报案的。如果是涉及到虚假诉讼的行为的认定的,此时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案件情节来进行认定的,只有行为人的虚假诉讼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才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 虚假诉讼检察院监督吗?虚假诉讼的管理单位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3
      检察院监督,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均可以作为管辖的主体。
    • 虚假诉讼法院判决检察能监督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虚假诉讼案外人申请检察监督的流程是哪些样子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虚构事实; (3)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