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存在共同犯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06:00:32 147 人看过

虚假诉讼罪是存在着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在我们刑法当中的构成要件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个故意并且所进行的虚假诉讼的这样的一种客观的行为,从刑法理论层面上来说,虚假诉讼作业当中,双方当事人是完全有可能会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因此是构成的。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之处在于: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如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两者都体现为一定的虚假性,但本罪较为单一,只能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可以表现多种多样;主体上,本罪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诈骗罪则无此要求;主观上,本罪并未限定主观目的,可以是为了各种目的,范围较广,而诈骗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本罪与侵占罪的界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之处在于:客体上,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财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方面上,本罪表现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主体上,本罪主体除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外,应当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侵占罪则无此要求;主观上、本罪的主观目的范围较为广泛,没有具体的限定,侵占罪的主观目的则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韧;在起诉性质上,本罪为公诉案件,侵占罪为自诉案件。

3、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刑法第305条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与虚假民事诉讼罪主要区别即在于所发生的场合不同,伪证罪发生在刑事诉讼中,破坏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司法活动,虚假民事诉讼罪则发生在民事诉讼中,破坏的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司法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伪造证据是虚假诉讼犯罪吗
    伪造证据达到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涉嫌虚假诉讼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6-12
    426人看过
  • 法院院长同意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一、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目前对此无法律规定,但如果涉嫌伪造证据的,应当以伪造证据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该法院院长予以行政处分。二、(一)、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虚假诉讼行为: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3.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4.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6.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
    2023-02-06
    130人看过
  • 存在只有主犯的共同犯罪吗
    是存在只有主犯的共同犯罪的。当全体共犯均为均为首要分子时,则该共同犯罪只有主犯而没有从犯。根据《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一、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首要分子刑法中规定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共同犯罪量刑的标准共同犯罪量刑的标准: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共犯人的刑事责任大小依照主犯、从犯、胁从犯的体系来解决。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
    2023-06-28
    115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虚假诉讼存在吗?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虚假诉讼存在吗?为了遏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的发生,同时也为未能参加诉讼而没有获得程序保障、却可能受到判决既判力扩张效果拘束的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我国设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使第三人能够通过该制度撤销他人进行诉讼所形成的错误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实现权利的救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理依据主要有三点:(1)对判决效力扩张负面影响的矫正;(2)对当事人主义缺陷的弥补;(3)对第三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首先,是判决效力突破相对性进而对第三人产生实际约束力可能造成对第三人不利的风险,为防止这种风险最终转化为实际损害必须事先加以矫正。判决效力本身只应当约束诉讼当事人双方,而不应当扩及是第三人,然而法律根据一定的利益考量规定了判决效力相对性的例外,此时判决效力会及于涉诉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由于判决具有形成力,即判决生效后会对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效力产生直接影响,而这种对世性效力带来的
    2023-04-13
    424人看过
  • 虚假诉讼主动撤诉还构成犯罪吗
    构成。犯罪嫌疑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虽最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主动撤诉,但致使法院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行为,耗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6-18
    192人看过
  • 虚假诉讼能构成虚假仲裁罪吗
    虚假仲裁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合法财产,突然间无缘无故地被法院判决给了他人,这种情形,多半就是遇到恶意诉讼了。所谓恶意诉讼,从广义上来理解,恶意诉讼应当包括恶意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分别构成不同罪名。1、恶意提起刑事诉讼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2、恶意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假诉讼罪”。如果以虚假诉讼方式,通过法院的判决和执行,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符合诈骗罪(“三角诈骗”)构成要
    2023-03-29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虚假诉讼罪有犯罪未遂的情况是否存在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6
      虚假诉讼罪不存在未遂的状态。虚假诉讼罪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不仅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
    • 虚假诉讼罪犯罪中止可以吗?虚假诉讼是否有犯罪中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如果在进行虚假诉讼的过程中因为行为人处以主观或者客观的情况中止犯罪也是属于犯罪中止的范畴内,因为犯罪中止也是会及时的停止犯罪行为同时也会减少对社会大众的危害,所以司法机关在对犯罪中止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时,也是会适当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 虚假诉讼犯罪在刑事诉讼上是自诉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2
      1、虚假诉讼罪不属于自诉案件而属于公诉案件,虚假诉讼罪的被害人可以持初步的证据、线索等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到检察院举报。 2、自诉案件的种类是有明确规定的,除了法定的自诉案件外,其他违法犯罪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中的举证证明责任,由被害人承担,若被害人未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人民法院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认定被告人无罪。这一点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之间最大的区别。自诉案件的类型
    • 共同犯罪存在过失犯罪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不存在。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
    • 对方存在虚假诉讼,虚假诉讼公安能立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1
      虚假诉讼罪的侦查机关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该罪,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是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