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土地使用证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1:44:13 462 人看过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申办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改房相关文章
  •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划拨用途的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划拨的规定是划拨土地主要指的是分配或者补偿所得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一、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么土地使用权存在永久的情形,比如划拨性质的国有城镇土地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二、如何进行国有土地出让进行国有土地出让的方法主要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具体如下: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
    2023-06-28
    443人看过
  • 国内信用证贴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国内信用证贴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信用证——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它本身不能够贴现。只有票据(国内多指银行汇票)才可以贴现。但是有些银行可以对信用证做抵押贷款——这不是贴现而是一种融资。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撒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消的信用证;国内信用证目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修改和转让二、办理程序1、开证(1)开证申请。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应当填具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2)受理开
    2023-05-03
    482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相关内容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理确权登记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矛盾,甚至影响农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应稳妥推进,先化解矛盾再进行确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开展试点工作,经过村、乡镇、县和整省试点,目前已有12个省进入“整省推进”阶段,要求完成所有省份的确权工作。1、土地收益逆转,农民争地,矛盾突出自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已有20年,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在农村一直存在。在改革开放初期,土地收益低,还需要缴纳农业税,加上农村劳动力过剩,一些外出务工人员自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给亲戚或朋友,甚至还有贴钱转让土地的。在这些土地的自发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农民私自处理,多次流转,口头协议,变更不及时,甚至没有做过登记等现象,这就导致土地权属不清,有的有
    2023-03-16
    182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证被冻结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一、我的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多长时间才能解冻银行卡冻结了六个月可以解冻,因为《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一般法院冻结公积金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三、司法冻结银行卡通知本人吗会通知本人的,法院冻结银行卡的,会及时通知当事人。法律规定人
    2023-02-24
    38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关于抚养费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关终结执行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5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
    2023-07-12
    176人看过
  • 顺德宅基地土地使用证80平米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近几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宅基地的综合管理力度,在推出农村闲置宅基地转让交易、合法流通等试点的同时,还再次明确了解决历史问题,坚持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各个试点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意见,那么,顺德制定的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80平米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顺德是首个“城乡土地生态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在当地政府出台的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中,提出在强调“一户一宅”底线同时,新审批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一、土地合并建宅基地也不得超80平方米之前顺德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曾出现进退两难的情况,全区有11.6万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需占用2.3万亩建设用地,但现实是顺德的土地开发率已近50%;但如果完全停止审批宅基地,农村居民住房则难以完全解决。所以在此次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征求中,顺德区指出要规范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调整,即已批准的村民宅基地固化规划小区内的宅基地不得再申请扩建、界线
    2023-06-20
    367人看过
  •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
    国家经济开发区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国家现在的土地政策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为一个周期。根据权威部门数据显示,国家政府为了顺利完成全国土地确权,中央财政调配了500亿的财政预算,同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在这上面。此次完成土地确权后,2027年到期后进行第二次土地确权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耗费的人力财力太大了。10年后土地承包权到期后,土地重新划分的可能性太大。同时我国的政策法规也规定,农村的土地是农村户口的所享有的一项福利政策和基本权利,不会被轻易地收回,所以农民朋友可以安心的在土地进行长期投资耕种,而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的问题了,这也是国家对农民朋友的政策支持,鼓励农民朋友合理规划,长远发展,让土地效益最大化。《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说,从法律意
    2023-06-03
    115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023-03-30
    447人看过
  • 山东省农村土地使用证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四至范围一般指所开发的房产等建筑东南西北四周所至的范围,用于跟别的基地、建筑等辨识与区分。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一户多宅除继承和分居落户外,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多了的宅基地,就要被重新分配,除非分户另外申请宅基地
    2023-02-28
    398人看过
  • 我国关于死刑的适用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1、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及死刑适用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律法对死刑的执行很严格,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的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的孕妇,不适用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1
    320人看过
  • 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
    (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二)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
    2023-04-05
    307人看过
  • 矿区风井口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矿区土地使用税要不要缴纳?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规定:1、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3、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
    2023-03-03
    326人看过
  • 我国机关法人的相关内容说明
    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机关法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法人的活动方式是利用国家权力对教育、文化、军事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同时,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2)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特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机关法人只进行行政管理,不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机关法人无法像企业法人那样通过经营获得盈利,机关法人的活动经费由国家拨给。(4)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不得滥用经费。这是对机关法人的限制性要求。特别提示(1)机关法人不得经商,但不表示机关法人不能参与民事活动,否则就称不上是法人了。机关法人可以法人资格与其他
    2023-06-08
    229人看过
  •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外,《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7〕60号)中明确指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证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
    2023-04-14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改房
    词条

    房改房是指职工在按照国家成本价补足房价后,按照拥有的房屋的产权比例,取得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的住房。 房改房是公有住房的一种,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购买房改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 更多>

    #房改房
    相关咨询
    • 国家有规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3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是: 1.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我国关于土地转让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7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
    • 关于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土地使用法中土地使用期限的规定是:居住用地70年期限、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或者旅游用地40年或者50年,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划建设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 《土地使用证法》关于权属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2
      土地使用证所有权的法律规定是:土地使用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明,是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证明,对土地管理起着重要作用。权利人凭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使用权。
    • 补办土地使用证的最新相关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4
      如果是个人已经买了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弄丢了,则由使用人向原来登记土地使用证的地方申请报失就好了,原土地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后会出示公告,公告期为两个月,期满之后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程序过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