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和股权转让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24:49 389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不需要登记才能生效,所以协议应该在成立时生效。

工商转让登记只是所有股权转让的公示方式,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未经工商登记,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双方仍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

合同一旦生效就产生合同的实质性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倘若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他方当事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具体而言,依照股权转让合同,出让方应当向受让方“交付”股权,而受让方应当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的价款。对转让方而言,股权得以交付,则股权转让合同即履行完毕,股权转让也就得以实现。那么股权的交付是如何体现的呢?

首先来考察一下确认股东身份的法律依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且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资额和资日期;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等等;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人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由此可以看出,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均可作为确认股东身份的证明,那么究竟以哪一个作为标准来确定股权的交付呢?笔者认为,应当以股东名册的变更作为股权交付的标志,工商登记并不具有决定股权是否交付的效力,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变更是股权转移的发生时间,而公司到于商登记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则是公示性的登记,仅是对当事人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加以确认。”

对于有限公司而言,公司对股东的认可是确认股东身份的重要依据。股权转让要想对公司产生效力,股权受让人要想行使股东的权利,必须要让公司了解受让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而公司对新股东的承认正是通过股东名册的变更宋体现的。公司以股东名册为依据来进行会议通知、分配利润等活动,所以只有在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后,受让人才能取得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才能参加股东会议、参与公司的管理以及公司盈利的分配等等。《征求意见稿2》第24条第3款规定:“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公司股东名册一年后,股东主张撤销前款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显然,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以股东名册作为认定股东的依据,把股东名册的变更作为股权转让的对抗要件。按照国际惯例,除有相反证据外,股东名册也是公司确认股东身份的充分法律依据。

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或者拒绝变更股东名册,或者因公司的过失导致股东名册的登记与事实不符,可以视为公司已经明知新股东的身份,公司不得否认受让人的股东地位,即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对公司生效,受让人可以对公司主张股东的相应权利;如果由此给受让人造成损失,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由于转让方的原因导致股东名册未能变更,转让方应当承担合同责任。当然,在股东名册变更后,受让人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持股东名册进行工商登记的变更,如果公司未及时履行变更义务而给受让人造成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工商登汜的性质来看,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工商登记属于行政管理行为,是对当事人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加以确认,是否进行工商登记不影响受让人股东资格的取得。股权转让登记属于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按其功能分为设权性登记与宣示性登记,设立登记属于生效要件,有创设权利主体或法律关系的效力,着重强调其市场准人的法律效果,对未经登记者,即否定其主体资格或法律关系。宣示性登记是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审查、确认,并予以公示的一种行为,其效果仅限于对既存事实的一种宣示,这种登记属于对抗要件,不登记不能对抗第二人,如当事人怠于变更登记事项并不足以影响法律行为本身引起的有关权利的转移。股权变更登记即属于宣示性登汜,是对股权已经发生变动这一事实进行确认,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以使公众了解权利变动的情况,从而保证市场经济活动的安全”。登记仅具有公示力,不具有确定事实变动的效力,第三人可以信赖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并据此进行商事活动,当事人不得以登汜的事项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因为信赖工商登记而与之交易,纵使登记的股东与实际的股东不同,基于工商登记的公信力,双方交易的效力并不受影响,换言之,即使公开的登记事项有瑕疵,公司和“形式上的股东”也须对外承担责任。

从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的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条例。”运用日的解释的方法来进行考察,“规范公司的登记行为”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主要立法目的,由此可见,《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运用行政管理手段来加强对公司登记行为的管理,是公法意义上的行政管理行为,是从公法的角度强加给公司的法定义务,即使公司在应当办理登记的情形下没有办理登记,也仅仅是违反了公法上义务,应当承担公法上的责任,但并不影响私法上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如该条例第63条之规定:“公司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应当接受丁商行政部门的处罚,但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东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转让篇
    对于股东变更登记的规定有《公司法》第73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对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规定有《民法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股权转让协议的时效多长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
    2023-07-07
    71人看过
  • 转让股权被拒办变更登记怎么办
    2006年3月31日,某某公司成立时有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注册资金300万元。来自湖北武汉的王某认缴出资额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实缴的出资额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07年7月11日,浙江温岭人彭某与王某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彭某无偿受让王某拥有某某公司5%的股权。同月,某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彭某无偿受让王某的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但之后,王某并未协助某某公司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2008年10月初,彭某以原告身份把某某公司和王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某某公司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而王某协同该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向法院提供与王某的和解协议书、股东会决议及出资证明书。某某公司对彭某诉称、证据无异议;而王某则未应诉答辩。法院认为,彭某与王某签订的和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经某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属合法有效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王某理应协助某某公司
    2023-04-21
    53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应怎么样进行变更登记
    一、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应怎么样进行变更登记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应当携带股权转让合同,股东名册以及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股东欲转让股份该怎么样通知其他股东或公司股东欲转让股份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不用通知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
    2024-01-07
    103人看过
  • 股份转让记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应自股权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股权转让前的股东参加)决议。主要内容:(1)转让者、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3)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3、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4、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主要内容:(1)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2)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023-05-01
    386人看过
  • 公司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对此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其一,公司变更登记与工商登记都是公示的方式,都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登记,股权转让的行为均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二,公司登记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必经过工商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11〕其三,采纳对抗要件说,认为在股东名册上予以登记具有对抗公司的效力。〔12〕也有学者持相同看法,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股东转让出资未在股东名册上予以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但其转让是否具有对抗公司及第三人的效力,则需具体分析。〔13〕其四,将公司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行为理解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行为,这种履行行为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没有影响。该观点实质上是区分了股权转让合同行为与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行为是履行行为。有的学者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行为称为股权的交付,完整的股权交付应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包括公司变更登记与公司变更登记两种
    2023-08-17
    264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的当事人
    法律咨询:提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的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律师回答: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如涉及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纠纷,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为原告,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为被告,如涉及股权转让事宜,可以将股权转让人列为第三人。【
    2023-06-09
    24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
    股东是企业运营非常重要的人物,属于大型股东拥有股权的话是可以决定企业运营内容做一些重要决策的,不过股权是属于可以变更转让的内容,所以股权方面经常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涉及到的就是缴税的内容,所以需要进行变更,那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呢?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股东(纳税人)办理股权转让前,应到其到主管税务部门(被投资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区”对应)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地税局税源监控登记流程如下:1、股权转让人以及受让人应当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印花税,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进行划销。2、不论是溢价转让还是平价、低价转让,股权转让人均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自然人登记后即可办理申报业务)。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2、《承诺书》(一
    2023-06-01
    375人看过
  • 如果股权转让被拒绝,如何登记变更
    2006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300万元。来自湖北武汉的王先生认缴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缴纳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07年7月11日,浙江温岭人彭春与王某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彭春无偿转让王某持有的**公司5%股权。同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彭春无偿转让王某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但王某并未协助**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008年10月初,彭春起诉**公司和王某为原告,要求**公司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王某配合**公司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并向法院提供了与王某的和解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和出资证明书。**公司对彭春的诉讼请求和证据没有异议,而王某没有对诉讼进行答辩。法院认为,彭春与王某签订的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充分履行合同义务,王应协助**公司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目前,王
    2023-05-02
    162人看过
  • 转让股权需要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吗
    一、转让股权需要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吗股权转让如果构成股东变更的必须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未引起股东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二、股权转让未登记会怎么样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有以下法律风险:1.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2.未依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三、股权转让完成是否以工商登记
    2023-05-09
    12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材料有什么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7)股权转让协议;(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
    2024-05-05
    166人看过
  • 股权变更和股权转让一样吗
    股权变更和股权转让不一样。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卖出、赠与、互易给其他个人或公司等,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人不再是原所在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股份发生转变,股东没有变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08
    435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变更登记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如下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如下文件:(1)出质人、质权人或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姓名)变更的证明文件;为单位的,提交该单位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2)变更名称(姓名)后的出质人、质权人及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会团体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工会的,提交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基金会法人的,提交基金会法人证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加盖证书持
    2023-03-17
    2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准备的材料详解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有: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中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根据公司章程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5、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书;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一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公证或者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8、股东资格证复印件,核对原件;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权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动产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材
    2023-07-04
    132人看过
  •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己变更的该怎么办
    股权转让未付款登记己变更表明完成股权的转让,不能通过终止合同的方式再取回股权。未付款虽属合同违约,但已无法通过合同,可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起诉要求支付转让款或强制执行该股权,而后才能通过再变更登记恢复股权登记。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案例股权转让应登记拒不履行输官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却不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双方为此对簿公堂。近日,这起股权转让纠纷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尘埃落定。2007年5月22日,根据东海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甲方徐剑锋与乙方陕西安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甲方将拥有的东海东方热电有限公司的54%股份折合人民币270万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不再履行股东义务,乙方开始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协议签订后,徐剑锋没有履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陕西安创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为此将徐剑锋和东海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东海县法院为此作
    2023-07-23
    44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与股权变更登记究竟是如何的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0
      1、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效力无关。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关于股权转让后无法变更登记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
      具体需要分情况考虑。 1、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等情形时,可以解除。 2、在股权转让款到位、股权变更登记条件具备、受让方多次要求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下,转让方长期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可行使法定单方解除权。 3、如果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已经实际享有股权,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的目的,不能解除协议。 风险提示:对于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司法审判中一般只会根据合同性
    • 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什么股权变更不需要登记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2
      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变更不需要登记的有: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应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
      公司变更登记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不是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2、登记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3、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缺失材料的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不予受理。 4、登记机关受理并予以核准 5、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 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有哪些流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