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包括专营和兼营)的纳税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另一类是其他的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内容和方法不尽相同。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
纳税人应当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发生纳税义务后7日内或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按照税法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方面的财务会计资料、房地产开发费用方面的资料、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的完税凭证,以及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4.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指当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所提供的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不实,不能作为计税依据,必须进行房地产评估时,由纳税人交由政府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对房地产所作的评估报告。
税务机关应当对上述纳税资料,包括合同或批件文本等,进行严格审查。其中,涉及税收减免和分次纳税等的审查内容包括:
(1)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开发合同或立项的具体日期和签订土地受让合同的具体日期,以及按合同规定投入开发资金的到位情况。要求就上述合同,提供是否属于1994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有关证明材料,作为税务机关确定该项目是否征税的参考依据。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类型。要求对开发项目是否属于普通标准住宅进行备案,作为税务机关确定对其是否征税的参考依据。
(3)房地产转让的形式。即对一个项目是一次性销售还是分次销售,是采取现房销售方式还是预售方式进行备案,作为税务机关核定申报及纳税时间的参考依据。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这类纳税人应自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供下列资料:
1.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书。
2.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3.房地产评估报告D如果转让的是旧房,必须出具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报告。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的完税凭证。
5.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如房地产的原造价或买价等。
6.纳税人发生下列转让行为的,还应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纳税人因此而得到经济补偿的。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其房地产的(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政府要求其搬迁的批文)。
(3)转让原自用住房的(这种情况应同时提供表明其居住时间的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住房证、户口簿等)。
-
增值税的类型有哪些?增值税的纳税人类型
429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谁,土地增值税在哪里交税
225人看过
-
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增值税的纳税人类型
177人看过
-
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52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几种主要缴纳情形
390人看过
-
无增值的土地怎么交纳土地增值税
152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纳税人应在哪个地方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哪里申报土地增值税纳税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地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在实际工作中,纳税地点的确定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向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什么,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内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 (一)不论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只要有偿转让房地产,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不论经济性质。即不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还是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三)不论内资与外资企业
-
纳税人出具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补偿费清单需要缴纳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请参考下列资料: 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如何?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1.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转让行为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使用行为3.对转让房地产行为征税
-
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税有什么区别,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增值税纳税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劳务j和进口商品的公司和个人土地增值税只有房地产企业,纳税对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及其附属公司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