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7:40:59 172 人看过

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主要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因此人民法院不得随意对犯罪分子重判或者轻判,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一、法院判决按照什么幅度量刑

法院判决一般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量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量刑指导意见的意见是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三、故意伤害罪一定要判死刑吗?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若导致他人死亡,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刑罚由法官根据案件情况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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