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的一切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约束。公司间的重组与兼并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但各种法律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的因素,制度不完善,对并购双方利益的规定不够明确,致使重组收购没有权威的监管,而且存在各种违法现象,债务认定: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之前、当天或之后。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之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者法院裁定,将有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者开始实施修改后的偿债条件之日。立即进行债务重组的,以债务注销日为债务重组日。对于长期债务重组,新的还款条件实施的时间为债务重组日。一项更为特殊的业务是用存货还债。存货分阶段转移给债权人的,以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并办理相关债务注销手续后的日为债务重组日。例如,a公司欠B公司1000万元,用于支付2010年8月1日到期的货物。由于经济困难,a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经与B公司协商,B公司同意a公司用价值900万元的货物清偿债务。2010年8月20日,a公司将货物交给B公司,并办理了相关债务注销手续。本次债务重组交易中,2010年8月20日为债务重组日。上述B公司同意a公司以总造价900万元的在建工程清偿债务,但要求a公司继续按计划完成在建工程的,债务重组日为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同时办理相关债务注销手续。在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过多,企业间的重组和并购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完全按照市场化的程序运作。政府只干预法律和宏观调控政策。在我国企业并购中,地方政府成为主角。大多数国有企业的重组和兼并都具有强烈的政府意志。地方政府进行并购是为了消除亏损公司,而不是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例如,在上级的压力下,**公司于1990年6月兼并了**钢铁厂,总亏损2000多万元。为了挽救后者,攀钢不惜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丹钢提供原材料,但仍无济于事。截至1992年8月,**钢铁厂总亏损4200多万元,负债9000多万元,攀枝花**公司不得不全面停产,负担沉重。1994年6月,**壳牌集团有限公司用几年时间兼并了**凤凰化工有限公司,康贝向凤凰化工注入了大量优质资产,进行了各种改革和调整,先后实施了三次资产重组,但仍未能阻止凤凰化工亏损的下滑,损失惨重。上市公司国有股的并购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视为实质性重组,收购程序具有高度的政府性。这既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培养,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
目前,我国还没有有效的中介市场,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多,投资者的信息来源不足,客观上增加了并购的风险和成本。在传统的转型经济中,投资者往往怀疑商业机构的权威性和完整性。为了避免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中国的中介机构在行业准入和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面都受到行政手段的控制。中介机构类型单一,服务内容少。由于竞争不充分,行业没有被市场反复检验和淘汰,行业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政策不稳定。因此,他们往往看重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明显,导致客户欺诈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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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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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债务重组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一、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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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债务重组及并购的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2市场经济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接受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公司间的重组并购就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必然要依法办事。但各项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的因素,并且体系不够完善,对并购双方的利益规定不够明确,从而使重组并购不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的监管,出现了各种违法现象。 债务确定。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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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并购重组债务?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2公司合并重组的,两家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应该由合并后的新公司继承,合并前企业应该通知债权人及债务人。公司在兼并之后,原来的公司可能还继续存在,也可以不存在。此时,对于公司的债务问题就需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要是原公司还存在的,那么一般由原公司承担清偿责任。要是原公司已经不存在的,那么就由兼并的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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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并购贷款和并购财务顾问的说法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51、并购重组中的任何一方实际控制人或主谈人往往请财务顾问担任陪谈人甚至是主谈人、税收筹划。并购重组双方聘请同一财务顾问、税收和财务风险的控制。 2、财务顾问承担着财务尽职调查,有利于项目的顺利进展、合同起草等任务。一般的并购重组项目以财务顾问为主导,应审慎选择,有其存在的机会和价值。因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工作不是一个鉴证工作。并购重组双方聘请同一财务顾问的弊端主要是委托人不要求独立性的风险,但为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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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后债务怎么处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05并购债务的处理:一般由新成立的公司继承,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合并后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