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1:23:32 283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性的。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的主客体有哪些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和收归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为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

(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

(二)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二、土地使用权是不动产吗

土地使用权不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非常重要严肃的一件事情,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土地使用权都是其宝贵的一份资产。土地在法律上的界定是属于固定资产,而且是不动产;因为土地无法因归属人的意志搬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是永久使用的农村私有土地
    农村私有土地是否永久使用?不可以。私地、私山使用权是指公社成员在农业合作化后,在私地上种植农作物,在私山上种树的权利。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中散见了农村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1955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首先规定了私有土地的法律性质:私有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它是一种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同时规定,每人的私人土地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私人土地的规模在1956年、1957年和1981年分别从5%增加到15%。此后,2002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应当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归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但没有单独提及私有土地。2004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仍然规定,私有土地和私有山丘归农民集体所有。因此,私人土地的法律性质应等同于承包地,
    2023-05-08
    54人看过
  • 老房子永久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
    一、老房子永久土地使用权规定是什么?1、老房子永久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如果是属于宅基地的情况之间的话,那么是想要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但不能重建翻建,也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要归还集体。2、目前,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这是宪法规定的。在农村开始合作社改造以后,全部的农村土地都是集体所有。二、土地使用证作用是什么?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2、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
    2023-06-16
    395人看过
  • 想了解一下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
    2023-02-21
    387人看过
  • 一般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金是怎么算的
    一、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金是怎么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包括1.8)的,按100%计算;超过l.8的部分,按50%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20)x5年土地使用费(二级土地住宅为每年100元/平方米)x容积率系数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
    2023-06-16
    373人看过
  •  是否有我国个人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说法?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最高年限为五十年。因此,个人并不具备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续期。在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可以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我国最高的土地使用权限为70年,当到期以后还要向我国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另外,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素 材 : 我 国 土 地 使 用 权 年 限 如 何 规 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
    2023-09-05
    73人看过
  • 拥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国家有哪些?
    1、资本主义国家一般是永久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自然也就永久拥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权;2、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一般是国家或者集体主义永久拥有,再承包给个人,有使用年限。比如中国,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私人有偿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地上建筑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续缴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对地上物继续拥有使用权,而地上建筑不必再次缴纳费用。从这点来说,只要持续缴纳土地使用金,那么地上建筑房屋的使用权,永远是你的。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的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也是我们对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方式进行分析的基本法律依据。归纳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1、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
    2023-04-02
    437人看过
  • 农民有权永久使用耕地吗
    农民能否永久拥有耕地使用权?1。农民不能使用耕地30年以上,林地70年以下。所以。”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土地使用权50年”协议,在法定30年内有效,因违法超过30年无效。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场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种林地承包期可以延长。”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人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即合法的承包人只能是村里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人将农村土地承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事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但转让应得到雇主的批准。如果转让未经雇主批准,则转让无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
    2023-05-07
    166人看过
  • 小产权房是永久使用吗
    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只有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才会有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一、划拨地的房子能继承吗?1、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划拨的土地,可以继承。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条例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2、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3、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划拨,这种情况一般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必须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行,而且划拨的土地可以转化为出让,只需要缴纳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二、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可以买吗根据法律规定,
    2023-03-22
    66人看过
  • 土地永久占有权是谁的?
    一、土地永久占有权是谁的?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有土地范围:①城市市区的土地;②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③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④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⑥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农村土地使用有哪些严格限制?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承包期内发包人
    2023-04-18
    406人看过
  • 房产证上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就是永久是同权吗
    一、土地证是划拨的房子能办房产证吗土地证是划拨的房子可以办房产证,但是要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
    2023-02-24
    15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期间为永久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永久租赁合同中,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如果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该期限的,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民法典租房合同的租期怎么算这个租期一般就是打算搬进去住的那一天起算,如果是租一年,如:2018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租赁合同年限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三、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如何处理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
    2023-03-12
    353人看过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处罚是什么
    建设单位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手续是怎样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确需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查,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依据有关规范标准提出临时用地规划条件,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还应当取得
    2023-02-26
    49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的永久使用权是否有效?
    无效。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是有期限的,所以合同约定承包永久有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最多签多少年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能签多长时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不超过承包土地的最长期限,例如耕地承包期限最长是30年,土地承租合同最长不超过30年,如果是向承包人承租土地的,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剩余期限。我国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承保合同承保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承保合同承保人的违约责任有:1、标的质量的责任;2、标的数量的责任;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
    2023-07-04
    78人看过
  • 土地永久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和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不同的使用的用途来规定,比如如果是居住用地就是七十年,工业用地就是五十年;和教育相关就是五十年,像商业以及旅游用地则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它用地是五十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
    2023-07-07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我国有永久性土地使用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6-14
      1、资本主义国家一般是永久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如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自然也就永久拥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权; 2、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一般是国家或者集体主义永久拥有,再承包给个人,有使用年限。比如中国,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私人有偿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对地上建筑物拥有绝对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在续缴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对地上物继续拥有使用权,而地上
    • 永久性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20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
    • 农村土地确权具有永久性使用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这样的话一般是有永久性使用权的因为是村委分的地的
    • 中国是国家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03
      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规定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所以,中国不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
    • 中国是一个永久使用土地使用权的国家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7
      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规定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所以,中国不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