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已经自首担保人还需要还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8:52:46 416 人看过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一、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9、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债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借款人不还担保人要担一辈子吗
    借款人不还贷款,如果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那担保人需一直承担责任,直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6个月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一、银行担保期限是多久银行担保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间。贷款担保人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就是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还款的话,贷款担保人需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履行还款。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二、担保人被起诉该怎样抗辩担保人被起诉的抗辩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何辩护,如果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只有被担保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诉讼后不能偿还债务,才会要求担保
    2023-02-23
    336人看过
  • 债务人欠款不还,担保人需要替还款吗
    担保人要不要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债务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欠钱没有能力偿还怎么办欠钱没有能力偿还可以和对方协商约定分期付款。《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普通追债方式直
    2023-02-22
    374人看过
  • 已还借款借条还要保留吗?
    一、已还借款借条还要保留吗?1、已还借款借条可以保留,也可以不保留,借款人可以自由选择。甚至于借条也不是必要要从出借人手中要回来,这是由于借款还清后借条并不是必须归还,借款人可以只要求债权人书写收条,此时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什么时间收到多少还款,以前的哪张欠条结清无效了。由于对方还拿着欠条,这收条一定保存好。2、若是债权人只归还借条不写收条的,一定要辨认清楚拿回的借条是否是原件,是否是当初自己签字的那张。可能的话,让对方在该借条上签字,写上借款已归还,欠条作废,这张借条也一定要保存好。二、在订立借条时主体资格问题1、借款人身份核实(1)签约对方为个人签约对方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必要时
    2023-01-31
    360人看过
  • 借款人自称借款已还清债权人怎么办
    一、借款人自称借款已还清债权人如何处理借款人自称借款已还清孙*伯与黄先生原是邻里关系,黄先生搬家后两人仍然往来。2014年5月,黄先生以家中急事需用钱为由向孙*伯借钱,说好借期为一个月,第二个月就还清。出于老邻舍关系,孙*伯爽快地同意了,黄先生向孙*伯借了6万元。黄先生即出具了借条一份,言明于2014年8月31日归还。但到了年底,黄先生还是没有还钱。之后,孙*伯多次向黄先生催讨此笔借款。但黄先生却以已委托自己的哥哥还款而拒绝归还借款。对此,无奈的孙*伯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黄先生偿还借款6万元。诉讼要债要怎么做黄先生认为,向原告借款6万元是事实,但借款后第二个月已经还清。原告收到钱后,即将一张假的借条给了被告的哥哥,在被告确认收到钱后,被告就马上要求其哥哥将借条撕毁。因此,虽然现在这张借条是真的,但被告已向原告归还了借款6万元,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
    2023-06-18
    366人看过
  • 借款人与银行解约借旧还新担保人需要承担吗
    借款人与银行协商借旧换新担保人如果不知道的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如果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协议变更主债权债务的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则保证人对加重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一、民法债务转让保证人可否免除责任对于债务的转让必须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转让的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二、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几种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1、超过担保责任期。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规定称为担保期。超过此期限,债权人未提出上述主张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义提供担保的,
    2023-04-04
    495人看过
  • 担保人有责任为借款人还款吗
    有没有责任视情况而定。首先如果担保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担保的期限,那么担保期限从债务履行期届满起计算六个月,如果有约定则担保期限按约定。如果在担保期间内,债务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担保期结束之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会免除,债务人需要独立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权人不得再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5-14
    453人看过
  • 借款人坐牢了担保人要替借款人还全部钱吗
    不一定看担保合同如何约定的,根据担保合同执行。担保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担保人的设立2、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最常见的分类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先有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果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一种补充性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
    2023-03-04
    203人看过
  • 担保人需要替贷款人还钱吗?
    律师解答:不一定。担保人不一定要帮贷款人还款。1、一般来说,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替债务人偿还债务。2、当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11
    192人看过
  • 已经签了借款合同还需要签借条吗
    一、已经签了借款合同还需要签借条吗如果已经签署了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再签署借条的。借款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明确规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关键条款。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选择额外签署一份借条,以进一步明确和证明借款事实以及还款义务。这种情况下,借条通常起到补充性的作用,并且不会取代或改变原有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借款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借款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如下:1、借款种类:根据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2、借款币种:除人民币外,还包括其他货币种类,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货币种类的借款利率有所不同。3、借款用途:规定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银行严格监督贷款使用情况,有利于
    2023-12-15
    123人看过
  • 被担保人去世,贷款需要担保人还吗
    如果是有担保人,借贷者死了,贷款需要由担保人偿还,如果没有担保人则不需要的。一、赌博报警后会直接拘留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刑事拘留才会涉及到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2.赌博拘留一般为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拘留暂缓执行,形式与取保候审差不多,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有担保人。3.如果是赌博涉及到犯罪而被拘留,则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二、借条中没有担保人可以受法律保护吗借条中没有担保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借条中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只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而加上的担保,无论是否有担保人都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借条必须是借款人自愿书写的,并且借条的内容是不能够违反法律还有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在借条中应该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有担保人的应该写上担保人的个人信息。三、给别人做担保需要抵押吗一般来说用房产证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的。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
    2023-03-23
    200人看过
  • 担保人已经帮债务人还款,如何保障担保人的权利?
    一、担保人已经帮债务人还款,如何保障担保人的权利?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以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担保
    2024-01-29
    224人看过
  • 已经给人担保了还能做担保人吗
    可以,担保人并没有规定只能当一个人的担保人,只要债权人同意。一、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原则有什么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原则如下:1、时效从属原则,即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律后果,其效力当然在于担保人;在诉讼中,债权人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不单独审查。只要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未完成,担保人将被列为共同被告,并责令其承担担保责任;2、时效独立原则,即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或者中止的法律后果,其效力不当然在于担保人;在诉讼中,债权人对担保人的诉讼时效需要单独审查。时效届满的,不列为共同被告,也不列为共同被告,判决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父亲贷款死了钱是谁还如果贷款人的贷款用途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全体家庭成员都有偿还的义务。家庭成员否定的,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贷款仅用于其去世贷款
    2023-04-07
    480人看过
  •  骗贷借款人是否需要偿还担保?
    在担保合同中,要明确保证人的保证类型。若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要看担保人承担的是哪种类型的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
    2023-11-14
    421人看过
  • 借贷人还不了银行的款,要担保人还吗
    若债权人无偿还债务之能力,作为保证人有义务依照担保契约,主动承担其应负之担保责任;如系连带担责之情况,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金融机构有权择一选择借款人或直接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若是设定为一般担保性质,则当债务人无法偿清债务之际,该金融机构便可行使权利,向一般保证人提出执行保证责任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
    2024-05-02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人不还款,已经冻结担保人的工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8
      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 2、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3、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4、如果担保人不还,银行可以对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时提起诉讼
    • 银行欠款利息已经结清还需要担保人还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担保期已过的意思,如果是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当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担保期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保证责任,则开始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即自主张时起2年,这时,即使过了担保期,保证人也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是抵押人,则债权不消灭,抵押责任都存在,无所谓担保期的概念。
    • 借款人不还贷款还需要担保人有能力还款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9
      如果是连带保证则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如果是一般担保则只能要求借款人还款
    •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样办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
      既然您做担保人了,您有链带责任,如借款人未偿还或潜逃等,必须您替借款人偿还担保的财产。如偿还不了,请您主动去警察局自首,或者去法院诉讼借款人,并配合公安追查借款人.....。
    • 担保人已偿还借款,借款人却失联,担保人能否起诉借款人?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2-13
      一般担保需先起诉贷款人无能力清偿,方可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只起诉担保人,必须要求追加贷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以便在执行时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