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纠纷案例:探讨哪些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9:40:53 360 人看过

(一)、拆迁主体的确定性和目的的唯一性

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仅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本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故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拆迁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拆迁目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涉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从司法实践看,农民房屋拆迁问题不仅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而且还带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与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为只有涉诉的农民宅基地被国家征收或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这一行政法律关系发生,该宅基地上的房屋才被确定为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因此,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往往涉及行政和民事双重法律关系。

(三)、涉诉案件适用法律的不明确性

宪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对征收或征用补偿的基本原则,但是国家立法机关至今尚未制定关于农民房屋拆迁的专门法律,以调整农民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虽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规定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以农民房屋为主的农民私有财产却采取忽略或放任态度,房屋包仅含在附着物之中。在现行处理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主要是参照由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予以处理。而上述规定中土地补偿费仅包括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是否应当对宅基地使用者补偿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

(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低、随意性大

1、补偿标准低

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费是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来测算的,这种测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待商榷。且该法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民房屋仅作为附着物对待,并将补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

2、随意性大

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川煤集团劳动争议案例如何裁判?

一、案情简介

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诉称:2010年10月其单位成立后,将部分业务对外承包,被告李贵林是其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的施工人员,其工资由工程承包人支付,被告李贵林与其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2012年8月16日,被告李贵林向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2年12月24日,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鹤劳人仲案字【2012】323号仲裁裁决书,其单位不服,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1、其单位与被告李贵林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其单位不应向被告李贵林缴纳养老保险金,支付失业救济金、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被告李贵林辩称:1、虽然其与原告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其接受原告单位的考勤,其劳动报酬由原告支付,且在劳动仲裁庭审中原告认可其在原告单位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原告应该为其缴纳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6696.49元,其中单位应缴19114.41元,并支付其21618元(其中失业救济金10368元,经济补偿金7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750元);2、原告诉称其系工程承包人员,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于法无据,因为其系个人不具备工程施工的相关资质,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认定

被告李贵林自2006年3月到鹤煤电视台负责山城区有线电视的网络维护和安装调试工作,2010年鹤煤电视台并入被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被告李贵林被安排负责福田四区、五区、六区有线电视、宽带的网络维护和安装工作,期间,被告李贵林月工资1500元,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未与被告李贵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被告李贵林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1年12月28日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通知被告李贵林离岗解除劳动关系。2012年8月16日,被告李贵林向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2年12月31日,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鹤劳人仲案字【2012】32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

一、本裁决生效后10日内,由被申请人鹤煤集团新闻中心为申请人李贵林缴纳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6696.49元,其中单位应缴19114.41元,个人应缴7582.58元,补缴保险所产生的滞纳金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本裁决生效后10日内,由被申请人鹤煤集团新闻中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李贵林21618元(其中失业救济金10368元,经济补偿金7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750元)。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不服上述仲裁裁决,为此成讼。上述事实,有鹤劳人仲案字【2012】323号仲裁裁决书、银行存折、考勤表等证据予以证实。

三、法律分析

被告李贵林自2006年3月到鹤煤电视台负责山城区有线电视的网络维护和安装调试工作,2010年鹤煤电视台并入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被告李贵林被安排负责福田四区、五区、六区有线电视、宽带的网络维护和安装工作,期间,被告李贵林月工资1500元。被告李贵林接受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的管理,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支付被告李贵林劳动报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诉称被告李贵林是其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的施工人员,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应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被告李贵林于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在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工作,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未为被告李贵林缴纳养老保险费,该事实清楚,故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应为被告李贵林补缴自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6696.49元,其中单位应缴19114.41元,个人应缴7582.58元,补缴保险所产生的滞纳金由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承担。

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者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影响其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案中,被告李贵林应享受12个月的失业救济,每月864元,共计1036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案中,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应该为被告李贵林支付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每月1500元,共计7500元。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原告鹤煤集团新闻中心应支付被告李贵林额外经济补偿金375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房屋拆迁相关文章
  • 农村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探讨
    当前,城乡一体化已成为是我国发展新阶段提出的新任务,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2008年成都市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双流县也成为全市试点之一。为了加速城乡统筹发展,成都市提出了“三个集中”的构想,即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市政府还先后实施了“新居工程”、“金土地工程”以及“农民土地换社保”等措施,期望通过这些大胆创新的尝试,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在此背景下,我县农村房地产市场变得异常活跃,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特别是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案件诉至法院。近期我院深入各乡镇进行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的专题调研,并就现阶段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能为解决试验区改革的一些难题提供有益参考。一、农村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纠纷的基本情况(一)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1.从购买“安置房”的购房
    2023-04-21
    61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
    农村房屋拆迁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一、房屋拆迁如何解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行政裁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3.进行强制拆迁。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二、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房屋拆迁纠纷处理途径如下: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
    2023-06-26
    346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要点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四个问题:第一,裁决;第二,诉讼;第三,复议;第四,执行。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是指征地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之间围绕拆迁的搬迁与补偿安置争议所作出的裁量和决定。从目前拆迁纠纷处理实践来看,使用的最多的机制是行政裁决,争议也最大。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有国务院的305号令,建设部也下达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但在农村征地拆迁中,国家并没有法律法规做出规定。而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仲裁、裁决、诉讼的机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才能建立,所以我们在制度上存在着一个重大缺陷。目前在农村征地拆迁这一块,很多地方出台了很多地方性法规,做出了一些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基本上照搬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裁决相关制度。在实践中,裁决问题尽管有争议,但仍然是解决拆迁纠纷争议的最重要的手段和途径。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律规定
    2023-07-03
    146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户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移民安置中还存在基础位置、住宅水平、座位朝向、面积等问题。每一个环节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环节。如果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金额出现错误,农民会批评、辱骂,拒绝拆迁,甚至集体上访。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的唯一正确选择。其次,要实现补偿价格的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由于每个拆迁项目的特殊性,拆迁政策的选择往往带来两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价格标准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或群众心理承受能力;二是补偿标准远高于群众心理要求。因此,在拆迁中要坚持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如果补偿标准过高,可以选择其他补偿价格较为合理的安置方案,以保证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如果过低,可以通过奖励等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在安置方式上,为满足不同类型被拆迁户的要求,应尽量采取多种安置方案,让被拆迁对象自由选择。同时,被拆迁人认为最可行的安置方案可以在政策上倾斜。另外,在实际拆迁中,还
    2023-05-08
    17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户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移民安置中还存在基础位置、住宅水平、座位朝向、面积等问题。每一个环节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环节。如果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金额出现错误,农民会批评、辱骂,拒绝拆迁,甚至集体上访。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的唯一正确选择。其次,要实现补偿价格的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由于每个拆迁项目的特殊性,拆迁政策的选择往往带来两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价格标准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或群众心理承受能力;二是补偿标准远高于群众心理要求。因此,在拆迁中要坚持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如果补偿标准过高,可以选择其他补偿价格较为合理的安置方案,以保证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如果过低,可以通过奖励等方式进行调整和补充。在安置方式上,为满足不同类型被拆迁户的要求,应尽量采取多种安置方案,让被拆迁对象自由选择。同时,被拆迁人认为最可行的安置方案可以在政策上倾斜。另外,在实际拆迁中,还
    2023-05-08
    421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规则解决农村房屋拆迁问题
    农村房屋拆迁规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台了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细则、办法等农村房屋拆迁实际上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其的补偿方式主要也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但是补偿标准上农村集体土地上拆迁并不参考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而是参照房屋重置价格,一般来讲很多地方对重置价格都有相应的规定,很少参照评估价格,即使评估也是评估房屋重置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对来讲是比较低的。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2023-06-10
    21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更多>

    #农村房屋拆迁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调解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审理指引》由具有丰富涉农审判经验的法官编写,主要立足于以下功能定位。社会层面,试图用设问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农村百姓普遍关心的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房屋土地纠纷,让广大百姓明白法院如何认定事实,并按照法律规定审理此类案件。这样,存在类似纠纷的老百姓可以方便地“对号入座”,那么在农村土地房屋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一、和解。即你们自行协商解决。你们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你们对争议的事项享
    • 农村拆迁房屋权属问题问题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具体根据拆迁协议的约定确定相应的待遇
    • 农村房屋拆迁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2
      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形成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内拒绝搬迁,形成纠纷。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纠纷案例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农村拆迁补偿款纠纷处理流程是: 1、行政复议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2、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3、协调裁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