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0:02:07 483 人看过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一、无证房产购房合同有效吗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符合法律效力它就能够生效,跟房屋有没有房产证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里就以农村无证房屋为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农村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农村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种原则意义上的管理性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关系。故违反上述规定并不必然导致交易行为及缔约合同的无效。对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致使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上述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房产证办理的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法定期限。

三、民法典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期限相关文章
  • "定金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房屋买卖合同里的定金有什么用?该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买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当收受定金的一方(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范
    2023-07-03
    81人看过
  • 安置房买卖合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安置房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1.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地址、装修、朝向等等;2.付款时间与方式;3.房屋交付的内容;4.违约责任条款;5.产权过户内容;6.双方达成合意并签名。二、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于:1.产权不同,商品房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一般前五年属于不完全产权,不能上市交易,五年后缴纳各种税后,获得许可后才可上市交易;2.环境不同,商品房环境好,配套件上有优势,安置房居住舒适度没有商品房好;3.价格方面,商品房的价格高于安置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三、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2023-06-19
    370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
    2023-06-10
    430人看过
  • 什么是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预售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为“开发企业”)在其所建房产尚未完全竣工之前,先行将之销售予买受人,而买受人则需在达成购买合同时,向开发商支付定金或房价款项。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后,开发企业必须与买受人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企业应在签署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然而,若选择委托代理人办理,则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024-08-12
    131人看过
  • 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不是。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主体要求不一样,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居间合同违约能赔三倍吗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
    2023-07-03
    154人看过
  • 产品买卖合同与经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经销协议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经销方式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在实际业务中一般只在经销协议中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一般交易条件,以后每批货的交付要依据经销协议订立具体的买卖合同,明确价格、数量、交货期甚至支付方式等具体交易条件。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023-03-06
    251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有几点
    一、商品房买卖预售和现售的区别有几点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二、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
    2023-04-19
    356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就一定得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不一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第七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
    2023-11-17
    44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购合同的差别
    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有2点,分别是: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1、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2、购房合同更加详细。如果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
    2023-07-22
    68人看过
  • 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情形和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需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怎样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才是合法有效的?只要当事人使用真实的姓名或者印章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该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2023-03-25
    163人看过
  • 网签合同和预售买卖合同有区别吗
    预售合同与网络签约合同之间具有多项显著差异性,具体如下:首先,预售合同中的房屋标的在出让之时并不实际存在,或者说该房屋仍处于施工阶段尚未完工;其次,预售商品房大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已经确定的地理位置、建筑楼层、使用面积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基础信息,同时给予标示每平方米房屋的价格,购买者需要在以上各方面均符合自身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选择;再次,预售商品房属于附带期限的交易行为,购买者需提前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最后,在交易流程上,买卖双方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进行公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
    2024-05-01
    265人看过
  • 《商品房屋销售代理合同》五要素
    黄律师:我们是一家房产开发企业,以前开发的楼盘都是公司自行销售的。最近,我们开发的一个楼盘想委托专门的销售代理商负责销售。为此来信请教,我们与代理商签订的《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读者吴先生吴先生:时下,沪上已经形成楼盘开发与销售相分离的格局。为了保证楼盘的顺利销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一份完整的《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无论对于开发商还是代理商都是非常必要的。我认为,《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五个要素:第一、应当明确销售代理的方式、范围和期限,即属于一般代理还是独家销售代理;代理销售的商品房的基本状况(坐落、类型、房屋面积等);销售代理的区域;代理期限及其延长等问题。第二、应当明确代理费用的负担问题。代理费用主要包括对外一般推广费用及开发商特别要求制作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费用;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费用。第三、应当明确销售价格的确定问题。针对开
    2023-04-23
    38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一样吗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解决争议的方法;10.违约责任。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一样吗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不一样。网签合同是直接网络备案的,同样需要书面签署,但合同文本是直接从网络上下载而来,而且每一页上都有"已备案"的水印。一般可以直接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说明开发商的资质和手续是齐全的,在办理契证和房屋产权证的时候会很顺利。纯书面合同也是要走备案程序的,一般手续全的开发商都会和买房者签订网上备案合同。如果是签署不备案的,则很有可能是开
    2023-05-03
    42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期货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和研究
    将商品房预售合同称之为期货买卖合同是错误的,是对期货买卖合同的一种误解。所谓期货买卖合同,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订的统一规定商品的等级或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交货期限和地点等的合同。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期货买卖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2023-07-06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合同履行期限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
    • 商品房销售中如何审查商品房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卖房合同各自部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1、合同附件须重视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2、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
    • 房屋租凭和房屋买卖合同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7
      租赁合同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出租方或者承租方与中介之间订立的有偿服务合同。 1、您与中介之间形成居间合同关系,但您交付的定金是为了保证您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想卖方支付的。 2、如果您不想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您是属于违约一方,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上对“定金罚则”的规定,卖方是不需要向您返还定金的。2、关于签合同的人与房屋产权人不是同一人,可能他们之
    • 房屋销售及购房合同中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3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
    • 商品房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9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购合同的区别: 1、生产条件不同,认购是基于订立担保商品房合同,商品房合同是基于房屋所有权的转让; 2、内容不同,认购一般内容简单,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复杂; 3、其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