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14:25 53 人看过

一、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指定监护人程序是: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4.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5.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监护人。

二、指定监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的权利有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被监护人有哪些

被监护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不具备完全的、独立的行为能力,需要被监护,因此就是被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人、身体有缺陷的人以及间歇性精神病人。但是已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劳动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不能算作限制行为能力、不能作为被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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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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