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因公死亡和工伤待遇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1:12:45 281 人看过

一、人民警察因工死亡和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其中,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根据死亡性质确定为: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持证明书的死亡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计发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革命烈士,4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公司行政系统人民警察,20个月工资;病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10个月工资。

(三)立功和获得荣誉称号(含死亡后追记、追认功勋)的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死亡后,按以下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被国务院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增发35%;

被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称号的,增发30%;

立一等功的,增发25%;

立二等功的,增发15%;

立三等功的,增发5%。

二、评定因公死亡和工伤的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后写出说明材料连同本人伤残档案材料(包括原始证明、病历和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着制式服装)等一并报送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机关审查。

(二)民政机关审查后认为具备评残资格的,通知本人到指定伤残医学鉴定小组作出残情鉴定,并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伤情等级审批表》和伤残证件,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逐级报送省级民政机关审批。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查后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填好伤残证件,加盖钢印,并通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机关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负责转交本人。

不符合评残条件的,民政机关应在《伤残等级审批表》上注明理由,加盖印章后,连同其他上报材料退回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把评残情况报告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政治工作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老年农民工因工死亡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老年农民工因工伤亡认定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老年农民工确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二、没有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伤不具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与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三、没签劳动合同的工伤怎么赔偿员工没有签
    2023-06-21
    245人看过
  • 因工死亡职工死亡待遇的支付
    1、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规定的待遇。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供养
    2023-04-22
    442人看过
  • 如何进行工伤死亡认定,职工因工死亡有何待遇
    一、如何进行工伤死亡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职工因工死亡有何待遇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2023-02-09
    360人看过
  • 警察因公殉职家属待遇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一、军人死亡抚恤金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
    2023-06-25
    89人看过
  •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内容(广东)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可领取以下待遇:(一)丧葬补助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2023-05-01
    118人看过
  • 有关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具体待遇有什么
    有关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具体待遇:(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一)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
    2023-07-29
    68人看过
  • 郑州工伤保险因工死亡待遇详情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4、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第1项规定的待遇。5、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5-10
    255人看过
  • 死亡工伤待遇申请人是谁
    是员工的家属,工伤死亡申请和赔偿流程如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3、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4、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工伤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的抚恤金。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
    2023-03-30
    256人看过
  • 大庆因公死亡有什么待遇呢
    职工因公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为: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2023-05-29
    205人看过
  • 警察享受工伤什么待遇?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2023-06-26
    313人看过
  • 致残享受什么待遇,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致残需要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死亡按照规定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2023-02-23
    462人看过
  • 上海工伤人员因工死亡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发给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2014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中,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抚恤金的人员,从2015年4月1日起,其供养亲属抚恤金在
    2023-05-10
    453人看过
  • 农民合同制工人因工致残或死亡,这些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忘记
    根据1991年7月25日国务院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的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该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该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因工死亡的,由企业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享受的同等待遇,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2023-05-04
    305人看过
  • 警察因公致残享受什么待遇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工伤赔偿标准: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一、今年工伤工资上调吗?(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重大工伤赔偿标准重大
    2023-03-20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人民警察工伤伤残有何待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
      依据民政部规定,伤残人民警察享受残疾军人的同等待遇: 1、每月(有的级别比较低,民政部门会以季度、本年度的频度)领取依据民政部2015年10月发布的抚恤金(民政部标准仅仅是国家最低标准,杭州、上海、苏南、广州等地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2、城镇户籍的5-10级残疾军人安置工作,农村户籍5-10级残疾军人的不一定安置工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局临时补助); 3、1-6级无论在职、无业都有法律规定由国
    • 人民警察是否适用《》?人民警察工伤有何待遇?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在从事训练、执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以及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及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的,属于因公致残。伤残人民警察从评残批准之日起计发伤残保健金,并享受有关公(工)伤和抚恤待遇。
    • 北京工伤死亡待遇规定和哪些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关于北京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标准第一、赔偿项目: 1、丧葬费: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仍按照《中华人民
    • 因公牺牲死亡应有哪些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7
      因工死亡的,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伤残待遇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处理,其伤残等级的具体条件按《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执行,评残程序、伤残保健金、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怃恤关系转移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执行。实践中,革命烈士由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和人民政府审批、认定,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评残则由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省级民政部门作出批准、评定,发给《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