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具有哪些方面的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4:44:56 329 人看过

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一、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二、领取失业金期间,免交医疗保险,就医由失业保险给予报销,因病死亡的,可以发给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由失业保险承担。

具备怎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的情形,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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