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周操作吊车不当导致原告受伤,是直接的侵权人。但是被告周在本案中的地位等同于原告,即被告周也是受雇于孙从事路灯安装工作的雇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被告周无驾驶吊车资质,并操作吊车不当导致原告受伤,其行为属于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投资者个人借款独资企业可以共同作为被告吗
投资者个人借款独资企业可以共同作为被告。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个人独资企业所表现出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普通自然人有区别,但它实际上只是自然人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法律上的延伸,其主体事实上是投资人本身。
个人独资企业虽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中第三类主体,故个人独资企业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这种独立的经营实体地位,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具有明显的非法人团体属性,主要体现在人格、财产、利益、责任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的承担上,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这时,企业和投资人承担的是共同清偿债务的责任。
投资人作为共同被告,可以明确个人独资企业涉诉时民事责任承担的主体,又可以避免企业财产执行后不足清偿时另行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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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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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进行侵权行为是否要负侵权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91、行为人若有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的,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与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教唆的是未成年人的,则由教唆人承担全部责任,被教唆人不承担责任,而被教唆人的监护人未尽到义务的,也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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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71.其他公司的设计已经注册商标,依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侵犯其商标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你公司的设计若只有形状、色号与对方公司的设计不一样,其他的产品性质、用途等都一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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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是否为事实行为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9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因违反民法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事实行为有意思表示行为,但是其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因此其构成不要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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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要对员工工作侵权行为负责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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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须对员工工作侵权行为负责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1、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