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取消该外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一段时间直至其终身的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外资保险公司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取消外资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一段时间内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保险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原因是什么。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理赔的最重要依据。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和研究保险条款,特别是限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或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的条款。否则,保险的预期目的可能无法实现。投保人没有注意保险条款的变化,继续投保。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人续保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变更保险条款,投保人往往对此不重视,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
3。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保险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拒绝支付保险费。实际上,投保人骗保的情况并不少见。
4。一些保险代理人夸大保险功能,随意许诺保险利益,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以获取业务,为以后的纠纷埋下了种种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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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消外资保险公司高管终身在中国任职资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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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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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险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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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保险经纪人的资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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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外国人将被取消永久居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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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设保险人在跨国公司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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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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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有增额终身寿险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4-04-28中国人寿有增额终身寿险。中国人寿有两种寿险,一种是定额终身寿险,另外一种是增额终身寿险。可以看一下两者的区别,再选择适合的寿险。终身寿险,是指终身的人寿保险。即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应给付保险金。终身寿险,又分为定额终身寿险和增额终身寿险两种。定额终身寿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物、身故保额固定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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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是多少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10万飞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障:5000元妇女安康保障:20万轮船乘客意外伤害保障:6岁到65岁购买限额:同一被保险人最高购买2份麒麟卡保险费:150元汽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障:5万火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障:同一被保险人最高购买1份国寿吉祥银卡保险费:100元意外伤害保障:25500元意外医疗保障:同一被保险人最高购买4份国寿吉祥金卡保险费:100元保险金额:55000元(意外伤害50000元;意外医疗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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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不能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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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50元的学生意外险能报多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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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与中国人寿保险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4-04-28中国人民保险与中国人寿保险的区别是,公司名称不同、成立时间不同、公司前身不同、主营业务不同、总部地址不同。中国人寿的全称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寿,中国人保的全称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前身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的,前身为,中国人保下设的人身保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