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中止执行以后是没有期限的,一般中止事由在消失之后会立即恢复。通常只有申请人对于自己的民事实体的权利以及民事诉讼权利是有权进行处分的,申请人同意了被执行人可以暂缓进行履行义务的,法院应该去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利,中止该执行。如果是案件之外的人对执行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理由异议的,也有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准或者是对案件进行重审的情况,可以对原判中止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2、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案件的费用是多少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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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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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中终止的期限规定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7法律分析 法院执行终止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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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止执行有期限限制吗?在那种情况下法院裁定中止执行?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1这个好像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在中止执行后你要再次申请执行,要等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才可再次申请执行。在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后,两年内不申请执行,法院就会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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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3条、234条和《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中止执行的条件为: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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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期限怎么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91.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行为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 2.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行为人对行为的心里状态 3.违法行为的实施,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4.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指对财产或人身权利的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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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中止有期限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3中止的情形消失后,随时可申请恢复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