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适用经济赔偿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0:51:28 475 人看过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向单位支付经济赔偿

1、劳动者的提前通知解除权行使条件为“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所以,劳动者违反提前通知程序规定,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金以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具体损失数额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专项培训费用,约定一定服务期的,依约定办理。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赔偿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不能申购南宁经济适用房?
    1、已经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购房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或保障房等;2、拥有非住宅用房的购房者,例如拥有商铺、车位、办公用房等的购房者;3、已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且正在受理审核或者轮候期,尚未办理放弃廉租房、公租房申请手续的购房者;4、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但没有承诺自愿退出的购房者;5、在南宁城区内转让房屋未满3年的购房者;6、在限制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失信惩戒期限内的购房者。一、上海买房社保有什么要求上海买房的社保要求是购房者应为已婚人士;购房者在上海无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社保缴费63个月且累计满60个月,缴纳社保的5年中累计交满60个月即可。上海本地户籍买房条件如下:1、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户口本及结婚证可购买两套住房,单身人员凭户口本可购买一套住房。2、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
    2023-06-21
    392人看过
  • 下列情况哪种有经济补偿金
    有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据此,劳动者解除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据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
    2023-08-12
    195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补偿?在何种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
    破产员工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如果公司破产,员工应按照规定获得终止合同的补偿。标准为:一年工作一个月的报酬(月平均工资),十年十个月的报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工资支付,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产生的经济补偿、福利和其他纠纷,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雇主承诺支付的时间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具体日期,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劳动者不能证明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公司破产时,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优先补偿劳动者应得的收入。职工应缴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养老费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支付六个月以上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半个月的工资(不足六个月计算)。如果破产财产不足
    2023-05-07
    23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劳动者无法获得经济赔偿?
    除非劳动者因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辞职、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出不续签或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员工选择不续签、单位对员工进行无过失性合法辞退、单位进行裁员、因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否则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除非以下情况,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一、劳动者因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决定辞职。二、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出不续签,或因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员工选择不续签。四、单位对员工进行无过失性合法辞退。五、单位进行裁员。六、因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七、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 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赔
    2023-08-27
    12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经济赔偿返还
    交易区别主要体现在价格上,交易需要缴纳相关费用。1、经济适用房交易条件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一)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二)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三)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四)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1、出售住满
    2023-06-28
    14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赔偿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一、经济补偿金赔偿情况经济补偿金赔偿情况有: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二、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三、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
    2023-05-27
    468人看过
  • 经济诈骗哪些情况下会立案
    一、经济诈骗哪些情况下会立案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因此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而致使行为人取得财产从而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2024-01-20
    3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财产;3、一方在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支付购房款,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应的房屋价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归买受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
    2023-07-21
    452人看过
  • 无期徒刑可以在哪些情况下适用?
    无期徒刑的适用情况:(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吗无期徒刑无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前提是将要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法适用缓刑的规定,无期徒刑是三年以上的刑罚,
    2023-07-06
    22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呢
    下列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1、合同标的已灭失;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4、合同无效;5、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6、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一、购车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去承担购车合同违约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2023-06-26
    193人看过
  • 遗嘱在哪些情况下无效呢
    遗嘱无效的情形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中见证人不适格的无效。第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第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第四、受胁迫、欺骗的遗嘱无效。第五、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中篡改的内容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4-05-06
    47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驱逐2024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在哪些情况下适用驱逐刑法第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由于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由于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与无国籍的人),故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由于刑法中的驱逐出境是附加刑,故其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决定、适用于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外国人、作为行政处罚的驱逐出境具有本质区别。二、适用驱逐出境的对象包括哪些驱逐出境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即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人员,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罚。1、在我国境内居留在我国犯罪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有的是在中国已经定居的,有的是在中国工作的,有的是在中国学习的等。无论哪种情况,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
    2024-01-28
    380人看过
  •  2倍赔偿金适用于哪些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
    2023-09-09
    41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经济补偿的工龄连续计算
    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原则上工龄不应连续计算,但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存在着例外。第一,新的用人单位系由原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而来,劳动者的工龄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分立和合并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要求经济补偿。因此,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欲变更原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也应如此,如劳动者不同意重新计算,则应连续计算。第二,新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存在着人事调动关系,劳动者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因在人
    2023-06-10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更多>

    #经济赔偿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不能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4
      1、满五年经济适用房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政策规定应该为:第一类,4月8日《通知》下发之前购买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契税:总价款×1.5%;印花税:总价款×1‰(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综合地价款:总价款×10%。 2、第二类,4月8日《通知》下发之后购买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契税:总价款×1.5%;印花税:总价款×1‰(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土地收益价款:(出售价格-原购房价格)×70%,值得注意的是,
    • 中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区别?分别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补偿金是指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赔偿金是在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此时也还有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三是责任方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四是这种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哪些情况下需要强占临汾经济适用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9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 企业在哪些情况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哪些情况下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0
      1.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6
      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购房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属中低收入水平; 3、未参加房改或房改面积未达到应享受标准的80%的;4、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刘焕廷法律团队师亚洲为您解答